淮北市工商局四举措规范银行业个人贷格式合同工作

07.09.2015  17:06

  为维护合同公平,进一步规范银行业使用合同格式条款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今年以来,淮北市工商局对全市银行业个人贷款格式合同持续开展规范整治,截止目前,检查企业150家,收集、审查合同49份,下达整改通知书和行政指导建议书23份,督促企业修改格式条款7条。

  一是摸底排查,督促企业自查自纠。为做好银行业个人贷款格式合同规范监管工作,县、区市场督管理局根据市工商局工作部署,集中人力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各自辖区内银行使用的个人贷款类合同进行收集、摸底,注重搜集基础信息,加强对合同格式条款的检查,加强格式合同备案工作,要求企业做到对备案后的新文本均在显著位置印制备案标志及备案号,积极引导企业开展自查自纠,主动规范。

  二是收集评审,深查细找存在问题。开展好对个人贷款格式条款合同的评审规范及备案工作。对收集的银行业使用的个人贷款合同格式条款进行梳理归类,认真比照国家总局、省局对银行业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提出的评审意见,重点查找合同格式条款是否存在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排除消费者的权利等三类问题。同时召开合同格式条款评审会,对收集的格式合同进行认真审查,并提出评审意见。同时,要注重发挥评审委员会成员单位评审专家的积极性,提高评审工作的公信力。

  三是加强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规范银行业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涉及的法律法规较多、专业性较强。加强学习和研究,确保整治过程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提高执法办案的准确性和有效性。首先将评审意见及时通知所在企业,通过下达整改通知书、行政指导建议书等形式,要求企业进行纠正和修改,督促、引导企业依法订立合同、履行合同;对逾期拒不整改或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依照《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安徽省合同监督管理条例》、《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坚决予以查处。

  四是舆论宣传,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银行业服务与广大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银行业中存在的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问题既是消费者关注的热点,也是合同监管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为回应消费者的期望和诉求,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介,对此次整治行动进行宣传,对评审结果进行发布和报道,并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充分社会舆论的监督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