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坚持“四个到位”做好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工作

30.06.2015  14:20

      为做好城镇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这一民生工程,泗县加大宣传力度,始终坚持“政策宣传到位”,在定点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医疗服务机构设立城镇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政策宣传栏,并利用宣传单、服务手册、宣传卡、一封信、政策解读、宣传标语、电视游动字幕、宣传横幅、电子屏幕滚动字幕、网络、短信等宣传方式,宣传城镇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比例、起付线、报销流程等政策,提高城镇居民参保积极性,提高政策知晓度。 2014年-2015年度泗县城镇居民参保5.8万人,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141.4%。

  切实维护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权益,简化办事程序,做到 “政策执行到位”。严格执行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政策,参保居民持卡就诊就医实行即时结算,及时报销,方便参保群众。截至5月底,全县参保居民普通门诊2.9万人次,基金支付109.55万元;大病门诊107人次,基金支付27.91万元;住院4182人次,基金支付1364.84万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75.1%。大病保险34人次,大病保险基金支付35.71万元。

  坚持回访慰问受益群众,做到“服务到位”。回访慰问受益群众采用面对面和电话联系两种方式,深入参保受益群众社区家庭或电话回访受益患者及其亲属。耐心解答政策,询问住院情况,报销情况,对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政策的知晓情况,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情况,对医保中心等有关单位办事服务满意情况以及意见建议等,让群众在享受实惠的同时,得到理解和支持,提高政策知晓度和满意度。

  强化医疗服务管理,做到“监管到位”。实行监管无缝隙,不定期深入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对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住院管理、收费水平等做出严格要求,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遏制过度医疗检查收费现象,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维护参保人员合理的医疗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