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四不批一从严”严管农村宅基地

28.07.2014  17:51
          7月25日,怀宁县召开全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会议,进一步落实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意见》。
       
        会议要求,为切实保护耕地,节约集约土地,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采取“四不批一从严”,严格农村宅基地管理。即:不符合建房条件的不批;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不批;占用基本农田的不批;切坡建房的不批。从严控制占用耕地,尽量利用原宅基地或空闲地建房。
       
        会议强调,为使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真正抓出成效,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列入议事议程,摆上重要位置,形成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坐阵指挥、镇村干部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做到敢问敢抓敢管、认真较真动真,确保全县宅基地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轨道。二要强化协作配合。牢固树立大局观念,打破部门、乡镇界限,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做到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相互支持、密切协作,形成强大工作合力,齐心协力做好农村宅基地管理各项工作。三要注重宣传造势。切实抓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依法用地及耕地保护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依法用地建房、切实保护耕地的良好氛围。四要严格考核奖惩。不断完善督查到位、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和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机制,以考核定位次,以功过定奖罚。对全年未发生违法建设的乡镇,县政府将予以通报表彰。对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严格实施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怀宁县国土局 孙长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