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邻居贼喊捉贼 两次“光顾”同一人家实施盗窃

12.12.2014  13:17
核心提示: 12月7日,民警依法将刘某传唤到萧县公安局办案中心,在大量证据面前,刘某对盗窃陈某电动自行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讯问,刘某又供述了另外一起入室盗窃案:今年4月份的一天,刘某潜入邻居陈某家中,将陈某的一条金项链、一副银手镯和一只银锁偷走。

省公安机关“守护平安-冬季行动”开展以来,萧县公安局不断加大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以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侵财类违法犯罪为重点,积极落实省厅、市局安排部署。今天(12月11日)记者获悉,萧县公安局刘套派出所快速破获一起现发入室盗窃案,并带破了8个月前发生的另一起入室盗窃案。

据悉,12月3日,刘套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陈某电话报警,称自家大门被人打开,停在院子里的一辆红色雅迪牌电动自行车被盗。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立即开展现场勘查、走访调查工作。经走访,民警获悉一条重要线索:当天一名身材肥胖的妇女,驾驶一辆载有红色电动自行车的电动三轮车,朝刘套镇东边驶去。经分析研判,民警推断该妇女的行为有两种可能:一是该妇女是盗窃嫌疑人,当天盗窃得手后即去销赃,因为该妇女载着的电动自行车颜色与失主丢失的电动自行车颜色相近;二是该妇女当天是去修理自己的电动自行车,并不存在盗窃嫌疑。为尽快破案,追回被盗物品,减少失主损失,民警立即对刘套镇以东的废品收购点、电动车修理点进行逐一排查。

功夫不负有心人,很快民警在一家废品收购点,找到了失主丢失的电动自行车。据废品收购点老板反映,自己正是从一名身材肥胖的妇女手中收购的电动自行车。民警证实了之前的推断,“胖妇女”就是该案嫌疑人。为尽快将嫌疑人抓获归案,及时消除影响,民警加大了对“胖妇女”的排查力度。根据群众和废品收购点老板的描述,失主的邻居刘某进入了民警的侦查视线,经废品收购点老板辨认,刘某就是那名“胖妇女”。

12月7日,民警依法将刘某传唤到萧县公安局办案中心,在大量证据面前,刘某对盗窃陈某电动自行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讯问,刘某又供述了另外一起入室盗窃案:今年4月份的一天,刘某潜入邻居陈某家中,将陈某的一条金项链、一副银手镯和一只银锁偷走。经查,金项链被刘某变卖,银手镯和银锁一直放在刘某家中,因为“银饰“不太值钱。在刘某的带领下,民警在刘某家中将被盗的银手镯和银锁起获。

在得知邻居刘某就是盗窃自己电动车和金银饰品的嫌疑人后,陈某是哭笑不得。因为,他们邻里这么多年,关系一直很好,而且陈某还是从这位“好心”的邻居刘某那里得知家中被盗的。12月3日中午,刘某通过电话告诉陈某:“你家的大门被人打开了,家中被偷了,快回家看看吧”。陈某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好邻居“竟贼喊捉贼,并两次将黑手伸向了自己家中。经查,刘某是外地人,嫁到萧县刘套夫家后, 生活 一直很贫困,于是刘某打起了邻居陈某家的主意。刘某在第一次盗窃没被查获后,抱着侥幸的心理再一次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再次盗窃得手后,刘某为隐匿自己的犯罪嫌疑和事实,上演了一场贼喊捉贼的闹剧。

目前,刘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沈青波 记者 曾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