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带人惹纠纷 法官执行重修邻里情

10.03.2017  18:32
 

  安徽法院网讯  金寨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将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尽最大努力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2016年2月23日上午,金寨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因骑摩托车善意带人造成的交通事故死亡而引起执行案件。

  李某与陈某时邻居关系,2016年5月,李某骑摩托车带陈某出外办事,在回家的路上与赵某驾驶的车辆发生刮碰,造成李某受伤,摩托车乘坐人陈某死亡。陈某的家属王某于2016年9月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李某赔偿2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李某一直未履行义务,申请人王某于2016年12月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立案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李某协调执行,多方查找被执行人李某可供执行财产,均无结果,执行法官又联系死者所在的村委会,一同做李某和王某的思想工作,使李某意识到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后果的严重性,表示愿意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2017年2月23日,执行法官找来申请人王某和被执行人李某协调执行,通过执行法官近两个小时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明工作,最终两人达成执行和解,本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