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户卖假LV 商场也担责

23.04.2015  12:42

  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到来之际,4月22日,安徽省高院发布安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4年)白皮书,白皮书称,我省专利案件受案数量延续高增长势头,同比增长两成多。

  白皮书称,2014年,全省法院共新收民事知识产权一审案件1421件,较上年下降4.4%;在案件总量略有下降的同时,全省新收专利案件216件,同比增长23.43%。2014年全省法院审结民事知识产权一审案件1355件(含旧存),较上年下降9.2%。

  省高院相关人士称,相比去年,涉及到著作权、技术合同、植物新品种等类别案件均有下降。相比之下,技术类案件上升,专利案件受案数量延续高增长势头,在2013年上升六成的基础上,2014年又增长了两成多,反映出高技术领域对司法保护的需求日益旺盛。

  其中,合肥等市因经济较为发达、高技术产业发展迅速,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中79%涉及专利、计算机软件、植物新品种等技术类案件,科技含量较高。微信、电子商务等新兴网络服务平台成为群体侵权纠纷的新领域。

  白皮书显示,2014年,我省法院共新收刑事知识产权一审案件186件,审结192件(含旧存),生效判决人数373人。

  其中,143人因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刑;130人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刑;21人因侵犯著作权罪获刑。

  -案例篇

  昨天,省高院公布了2014年安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几大典型案例。其中,傍名牌、卖假货、上传盗版片等几大典型案例上了榜单。

  商户卖仿冒箱包遭LV状告

  案情:2014年9月,LV公司在安徽白马服装城内发现,有商户董某销售假冒的LV箱包,遂以对方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为理由,将董某告上法院。一同被告上法院的还有白马服装城管理方安徽白马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等。

  结果:法院认定白马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对涉案商城内商户未尽监管义务,对此具有过错,应当对涉案商户的侵权行为致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该院据此判决被告董某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白马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案例二

  傍名“海底捞”被判赔偿6万余元

  案情:“海底捞”火锅系知名火锅品牌,早在1997年就取得商标注册,后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本案中,被告吴某在其经营的餐馆招牌、订座卡等物品醒目位置使用“海底捞海鲜大排档”、“海底捞海鲜”、“海底捞”标识。四川海底捞公司认为吴某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诉至芜湖经开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其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制止侵权费用20万元。

  结果:法院判决吴某停止侵权,并酌定赔偿原告67279元。芜湖市中院判决驳回了吴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三

  上传热门大片男子获刑七个月

  案情:自2012年起,被告人陈某通过网上下载、网友交换、购买盗版光碟等途径获得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电影作品,上传网络或嵌入其经营的网站供网友点击观看。涉案影片包括美国电影协会成员华特·迪士尼制片公司等知名企业发行的多部热门影片。经美国电影协会北京代表处鉴定,陈某复制发行的电影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累计达751部。陈某通过联系多家网络广告联盟,在其经营的网站上嵌入广告,收取广告费用24万余元。

  结果:法院判决被告人陈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十五万元。

  案例一

  案例四

  低档高档酒混掺出售判刑八个月

  案情:蚌埠市一白酒经营户朱某采购口子窖系列白酒后,采用将高档白酒拆封,重新灌装混入部分低档白酒的方式,自行灌装“口子窖”白酒250箱。至案发时,朱某销售总金额达7.6万元,获利六千余元。

  结果:法院判决被告人朱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宣告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合肥在线-江淮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