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解读《关于加强进口的若干意见》
13.11.2014 12:12
本文来源: 安徽经济新闻网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进口的若干意见》,部署实施积极的进口促进战略,推进贸易便利化,改善贸易环境,促进进出口稳定平衡发展。
商务部对外贸易司负责人11月6日就《意见》进行解读时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委根据国内需求及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研究调整《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积极引导企业扩大先进技术、重要装备和关键零部件、紧缺资源性产品进口。
据了解,《意见》提出八个方面的政策措施。一是鼓励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二是稳定资源性产品进口。三是合理增加一般消费品进口。四是大力发展服务贸易进口。五是进一步优化进口环节管理。六是进一步提高进口贸易便利化水平。七是大力发展进口促进平台。八是积极参与多双边合作。
谈到鼓励先进技术设备和消费品进口方面的具体措施,商务部对外贸易司负责人表示,除加强信贷支持,鼓励中国进出口银行充分发挥优惠利率进口信贷作用外,为了更好地发挥自贸区先行先试的作用,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支持上海自贸区尽快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工作。
针对《意见》中提出的提高进口贸易便利化水平方面的措施,上述负责人表示,调整自动进口许可货物种类,加快无纸化通关试点。商务部将对《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商品目录》进行动态调整。今年8月,海关总署与商务部联合发布公告,在上海自贸区试点自动进口许可证无纸化通关工作,首次在涉证管理商品通关无纸化方面取得突破,下一步,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将在总结经验、改善网络技术的基础上,尽快扩大试点范围,争取在2015年内推广到全国。
责编:刘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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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1.2014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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