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深入推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06.05.2016  19:31

自3月28日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动员会议以来,市商务局迅速行动,围绕创建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商务工作实际,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广泛动员。5月4日全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推进会后,市商务局立即召开党组会议,进一步细化任务,落实责任,采取五项措施,推进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商务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何波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市场运行科、市场建设科、商改科、商务综合执法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副局长刘传星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二、制定实施意见。根据阜阳市委、市政府《阜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结合商务工作实际,重点围绕商场、超市、宾馆饭店环境整治,制定《阜阳市商务局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实施意见》,努力做到创建与商务工作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落实。明确责任和时间节点,确保各项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和创建工作目标实现。

三、召开部署会议。筹备召开由阜城三区商务局,市开发区、阜合产业园区经贸发展局负责人及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文件和讲话精神,部署创建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创建工作责任明确,各阶段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问责,推进创建工作广泛深入开展。

四、营造创建氛围。通过设置宣传栏、悬挂宣传横幅、分发创建“倡议书”等形式,引导商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大力营造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宣传氛围。加强服务 诚信 体系建设,打击假冒伪劣行为,树立良好的商务行业窗口服务公信力,确保商务领域创建文明城市取得实效。

五、保障工作经费。为确保文明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对创建国家级文明城市所需工作经费全力保障,所需开支实行实报实销,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