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讲哥们义气 男子窝藏杀人嫌犯获刑
颍泉区的李大鹏,明知朋友杀了人,还让他在自己的住处藏身,提供吃喝,忙前忙后为朋友找房子常住。近日,颍泉区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乱讲哥们义气的李大鹏因犯窝藏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李大鹏今年30多岁,家住颍泉区某镇。多年前,李大鹏就跟随亲友到浙江打工。
2013年11月底,李大鹏正在休息,手机突然响了起来。“我是张强,现在说话方便吗?”来电者压低了声音。“方便。”李大鹏说。张强在电话中表示,自己就在浙江,因在老家犯了事,想到李大鹏的住处躲几天。对朋友的请求,李大鹏想也没想就答应了。
当晚6点钟后,李大鹏如约到了张强所说的公交站台,见到了正坐在角落里的张强。随后,李大鹏带张强到了自己的租房处。
在出租屋内,张强道出了实情:他在老家杀了人,希望李大鹏能帮助他躲避公安机关的追捕。张强说,因为欠了2万多元高利贷,他伙同两个朋友一起把放高利贷的男子杀害。现在,老家全是追捕他的警察。
朋友犯了重罪,按理说李大鹏应第一时间报警,糊涂的李大鹏却没有这样做。
张强被网上追逃,不便外出,李大鹏便当起张强的“保姆”。李大鹏到超市为张强采购牙膏、毛巾等生活用品。一日三餐,他自掏腰包,为张强送上可口的饭菜。为了更好地帮张强藏匿,李大鹏甚至还留意起路边的租房信息。按照张强的意思,李大鹏想帮他租到一套特别偏僻的房子,躲几个月等风声过了再逃到外地。
张强身上没钱,也不敢跟家人联系。于是,李大鹏代劳,拨通了张强父亲的电话。张强的父亲劝李大鹏让儿子回去自首,李大鹏却说:“张强犯的是死罪,能躲一天是一天。”
张强涉嫌杀人潜逃后,阜阳市警方即锁定了张强逃至浙江这一重要信息。随后,阜阳市出动警力赶赴浙江,在李大鹏的出租屋内将李大鹏和张强一举擒获。
近日,颍泉区法院审理了被告人李大鹏犯窝藏罪一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大鹏明知张强是犯罪在逃的嫌疑人而为其提供住所,帮助其逃匿,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被告人李大鹏窝藏罪行极其严重的刑事犯罪分子,属情节严重。鉴于李大鹏案发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李大鹏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法庭上,被告人李大鹏服判,说后悔帮助张强藏匿,如果当初能劝其投案或者打110报警,对他们俩都好。(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阜阳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