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咬掉嫂子大拇指 赔了10万元

10.09.2014  02:47

  俗话说“兄弟如手足”,亲兄弟之间有矛盾,应礼让在先。意气用事,甚至不惜大打出手,不仅伤了和气,还有可能触犯法律。

  近日,阜阳市颍东区法院就审结了一起特殊的故意伤害案件:一对杨姓兄弟因一点小事相互殴打,弟弟一怒之下咬掉了嫂子的大拇指,最终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要账不成,嫂子被弟弟咬伤

  杨大龙家住颍东区某镇,今年快40岁了。

  杨大龙有个弟弟叫杨小龙,曾经,兄弟俩关系不错,杨大龙数年前曾借给弟弟一笔钱做生意。由于生意不顺利,几年了弟弟也没有还钱,两兄弟的关系不再像往日那般好。

  今年1月23日下午,杨大龙和妻子高敏再次到杨小龙住处要欠款,可杨小龙仍不愿归还。除了要欠款,双方还因为一些琐事发生争执,最后转化为一场厮打。

  厮打过程中,处于劣势的杨小龙有些恼怒,抓住嫂子的手狠咬了一口,嫂子的大拇指被咬掉。

  随后,高敏被丈夫送往医院治疗,住院治疗近一个多月。出院后,高敏到公安机关报案。经阜阳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高敏的损伤程度属轻伤。

  之后,高敏和丈夫拿着药费单找到杨小龙。多次协商后,杨小龙最终同意赔偿高敏各项损失10万元,高敏对杨小龙的行为表示谅解。

   赔偿10万元,法院判缓刑

  近日,颍东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了解到,杨小龙在接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小龙故意损害他人身体,致高敏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杨小龙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确有悔罪表现,得到受害人的谅解,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最终,杨小龙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文中人物均为化名)(阜阳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