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审计工作的建议

04.06.2015  18:26

近年来,六安市裕安区审计局积极探索开展政府投资审计工作,在逐步建立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操作规程和管理办法、强化审计质量控制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同时也存在一些实际问题,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审计工作中加以改进。

一、政府投资审计工作存在的问题

1、审计工作与专业力量矛盾突出。受编制等限制,审计机关专业人员队伍在一定时期内比较固定;随着工作量的不断增加,任务与力量矛盾突出。同时,投资审计专业性强、事务复杂、牵涉面广,审计风险高,要求审计人员具备工程造价、计算机操作和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而审计机关目前具有复合型知识和技能的人员严重缺乏,现有投资审计人员尚未取得执业资格。

2、尚无统一规范的操作规程。目前,国家和地方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审计尚未出台统一规范的操作规程。多年来审计机关多是委托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和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参与政府投资审计,完成实质性工程计量计价审核工作,审计机关是组织者和管理者,并对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加大了审计风险。

3、审计内容存在局限。目前政府投资项目主要是工程竣工后的价款结算审计,多以真实性和合法性审计为重点,以查错纠弊、核实价款为主,绝大多数重点项目不能做到全程跟踪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工程参建单位通过签证单、补充协议等形式确定的工程变更事项,尤其是隐蔽工程的工程量,事后监督难以控制。尚未做到通过项目审计的结果,有针对性的提出加强项目建设的建议和改进审计方法的措施。

4、送审管理责任不落实。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大小项目全部送审,而忽视资料的收集整理,对送审结算金额不把关,造成送审资料缺失,审计缺乏依据,难以定论;在预算审计时发现,部分送审的预算编制粗糙,无设计施工图,无法审计,甚至有的建设单位在工程已经施工或完工后还在报送预算限价审计,有的建设单位以项目已经上网公告或急于开标为由,催促、限定预算审计时间。

5、协审机构管理薄弱。近年来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总的来说还处于摸索阶段,尚未建立完善的招投标准入及执业质量动态考核等机制,审计机关对协审机构人员的过程监控和审计质量抽查不到位,缺乏有效的管控。

二、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审计工作建议

(一)加强审计机关队伍建设

1、要适应政府投资审计工作形势和任务需要,增加投资审计人员编制,充实工程技术专业人才,积极引进既懂工程技术又懂财务审计的复合型人才。

2、制定和落实规划,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审计机关人员梯队技术培训,重点是提高现有投资审计人员专业素质,不断更新知识技能;鼓励投资审计人员自学专业知识,努力获取造价员、造价工程师、审计师等资格证书,并与工作业绩考评挂钩。

3、强化职业道德教育,使审计人员坚守职业操守,严格遵守审计工作纪律,廉洁从审。

4、结合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审计管理工作,注重培养提高审计机关投资审计人员的组织协调和审核业务能力。

(二)规范中介机构协审管理

1、建立社会中介机构招投标准入机制。为缓解当前审计机关人员少、技术力量薄弱的现状,以公开、透明的方式遴选引进高水平社会中介机构和专业人员参与政府投资审计,对其资质状况、技术力量、审计方案、质量保证、工作业绩、信誉服务等进行综合评审选定,建立协审机构专家信息库。同时与中标的社会中介机构签订执业协议,明确审计目标、内容、职责范围、工作时限、受聘人员的权利、费用及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2、建立社会中介机构执业质量动态考核机制。一是实行协审动态管理。及时更新中标选定的机构和执业人员数据库。对于审计质量高、审计结果准确的社会中介机构,可以与之建立长期合作关系,邀请其专业人员参与重点建设项目审计“释疑解难”;对于审计质量低、审计结果失真的社会中介机构,及时剔除出信息库并避免使用。二是建立业绩考评。修订完善对社会中介机构参审的质量考核监督办法,及时掌握审计进展情况,严格控制项目审计质量。

(三)健全制度,突出重点,注重质量和效果

1、着力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审计机关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审计的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对审计机关和参审机构审计人员明确相应的职责、审计流程、纪律要求、违规责任等,并在审计工作中严格执行。加快建立和完善投资审计权力运行机制和廉政监督机制,规范审计操作行为,切实降低审计风险。

2、突出审计重点。按照“突出重点的全覆盖”要求,分工审计管理,重点及较大规模投资项目由审计机关牵头组织实施审计,一般项目(如投资额100万元以下)由建设单位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实施审计。审计结果作为工程价款结算、资产移交和批复竣工决算的依据。

3、推进跟踪审计。积极创造条件、充实人员、增强力量,努力实现对重大项目全过程的跟踪监督。前移审计关口,将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及时堵塞漏洞、减少损失浪费、提高审计质量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