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 谯城区兑现2014年度企业退休职工和城市无业居民计生一次性奖励

20.11.2014  10:36
      日前,谯城区拨付资金119.5万元,对全区2014年符合计划生育法定奖励条件的541名企业退休职工和114名城市无业居民兑现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金。       据悉,该区依据《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个人申请、审核确认、标准统一、奖励兑现的发放程序,对确认的541名终身只生育(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且在独生子女满16周岁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终身无子女或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子女死亡未再生育,破产或改制的国有、集体企业独生子女领证户职工退休时,未享受到提高5%的退休费且未领取过计划生育一次性补助的退休人员,给予不少于2000元的一次性补助,发放资金108.2万元;对114名城镇无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符合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条件的纳入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范围,按照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家庭奖励标准发放奖励金11.3万元,合计资金总额119.5万元。(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