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人大常委会提出人大代表要做到“四有”

21.01.2015  20:34
  在马鞍山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和县代表团分团会议上,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林启友针对人大代表如何定位、如何履职作了发言,提出人大代表要做到“四有”。
      一是有纪律。参加集体活动,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在该说的时候要说精彩,集体讨论就要积极说、踊跃说、说精彩。利用每年一次的人代会,忠实履行代表的职责,用充分的时间和精力搞一个组织看得上的议案,并且让党委、政府采纳并落实,推动一个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真正实现代表价值。
      二是有素质。人大代表代表人民,应该要具备三种素质。第一是做人的基本素质,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8个字,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8个字是对公民的基本要求,要想当好人大代表,底线是要有做人的素质,就是这概括的8个字;第二是干事的专业素质,代表来自社会各个行业,有工人、有农民、有教师、有干部、有自由职业者,无论在什么领域,都应该是领域内的专家能手,这就是专业素质;第三是代表的社会素质,讲大一点,应该为人民说话,为人民办事。讲小一点,应该为选民说话,为选民办事。
      三是有形象。一要有家庭形象。在家庭,人大代表应该是优秀的家属,家中的榜样;二要有事业形象。作为人大代表,应该是优秀的创业者,应该是所在岗位上的优秀工作者,应该是创业成功的形象;三要有社会形象,就是要很好的代表选民利益。
      四是有风采。这是对于人大代表更高层次的要求。风采应该建立在精彩的基础上,要想有风采,要做好三件事,第一是要听得精彩,要广泛听取选民的心声,无论是好的、坏的、正面的、反面的,都要认真听取;第二是要说得精彩,要通过人大代表的履职,积极地向组织反映选民中合法、合规、合理的声音;第三要干得精彩,要全力协助支持各级党委、政府,逐步解决落实选民合法、合规、合理的诉求建议等。在今后人大的工作中,每年要搞优秀代表评选,鼓励人大代表积极履职尽责。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