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报告意见的情况

01.08.2014  12:15

      省政府办公厅于2013年11月14日致函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转报省民政厅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报告意见情况的报告。报告提出,省民政厅将会同省有关部门,发挥社会管理基础作用,推进社会管理法制化进程,创新体制机制,提升社会管理水平。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着力构建社会管理创新体制机制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民安居乐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举措,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上,全省上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布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社会建设的重要意义,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认真落实“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为加速安徽崛起和建设美好安徽提供有力保障。发挥政府在社会管理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将社会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重要工作位置,重点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公共安全体系、社会管理基层基础、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境外非政府组织及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服务管理、信息网络服务管理、社会心理引导等“八大工程”,确定一批社会管理项目,抓好组织实施。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规划,明确政府及部门责任,确定牵头部门和负责人,理顺工作关系,整合部门资源,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推进社会管理工作的合力。牵头单位要会同有关单位,对所负责项目进一步分解细化,提出阶段性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安排,并按照时间进度安排推进贯彻落实工作,对比较重大、复杂的项目采取先行试点,取得成功经验后再逐步推开。加大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力度,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权清理,进一步向市场放权、向社会放权;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把社会管理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保障工作需要;加大社会管理在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综合考评体系中所占分值,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制定完善考核办法,强化考核推动。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群众组织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发挥各级人民代表和统一战线在社会管理服务中的独特作用,强化企事业单位在社会管理服务中的责任。

      二、深化改革、多措并举,着力发挥社会管理创新基础作用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社会管理与社会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社会建设,共享建设成果。

      (一)创新基层民主选举的形式和方法。城乡社区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社会构成的基本单元,是城乡居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公共事务,实现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平台。认真贯彻新修订的《安徽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围绕创新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推进人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不断增强村(居)民的民主参与意识,扩大村(居)民自治空间;积极培育村民理事会,完善一事一议制度;试点开展一票制选举、定岗选举和观察员制度,促进村(居)民自治实践不断深化,丰富村(居)民自治的内容和形式,尤其要结合安徽实际,将选配村(居)委会班子作为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把思想政治坚定、为群众办实事、致富带头人、群众威望较高的人选进班子,使他们成为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骨干力量。

      (二)全面推进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管理体制创新的工作部署,继续将社区管理体制改革作为基层社会建设的重要抓手。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减少管理层级,将更多的资源向基层倾斜,夯实党在基层的群众基础,不断完善城市基层治理机制。力争今年底,全省70%的市辖区开展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基层党的领导,推进与政府管理、居民自治的有效衔接,形成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居委会、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社区社会组织为支撑的充满活力的城乡社区自治机制。同时,积极研究探索农村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途径和方法,在稳妥推进的基础上,走出一条城乡社区管理体制改革一体化的路子。

      (三)深化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城乡社区标准化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市场化服务和义务服务三大体系。把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作为重要抓手,建立以社区信息为主体,覆盖城区或更大范围的社区综合管理和服务平台,建立健全以为民、便民、利民为宗旨的公共服务、社会事务服务为一体的社区信息服务网络,以及社区居民基本信息库,逐步改善硬件条件,提高社区居民利用信息的能力,全面支撑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同时,积极推出一批社区电子超市、社区智能化便民服务亭等新的服务项目,在提高社区服务质量的同时,努力增加社区服务产业化收入,引导和培养社区服务业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四)构建现代社会组织管理体制。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意见》(皖办发〔2013〕9号)为契机,深入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简化程序,实行直接登记,重点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和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优化社会组织结构布局、内部治理和人才队伍,努力形成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组织体系。推进政府部门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进公共财政对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的资助奖励,推进社会组织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充分认识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服务中的组织引领、协调整合、示范带动和排忧解难功能,积极发挥其反映利益诉求、规范社会行为、化解社会矛盾、扩大公众参与、提供公共服务、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将社会组织纳入党委和政府主导的社会管理体系,形成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良性互动,对社会进行共同管理。

      三、改善民生、化解矛盾,着力提升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民生工程,全力维护社会和谐。

      (一)扎实推进民生工程。按照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总要求,积极予以推进:一是深入实施积极就业政策,积极推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着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毕业生29.8万人,目前签约率近9成,城乡新增就业54.3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6.33万人,困难人员实现就业7.23万人。二是全力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实现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城乡全覆盖。截至今年8月底,全省城镇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802.8万人、1626.42万人、404.6万人、465.08万人和450.74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3269.74万人;社会保险待遇水平连年提高,连续9年增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增加153元。三是全力实施教育民生工程,调整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策,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加快推进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总投资79.5亿元,占全省民生工程计划13.1%。四是继续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调整部分市、县公务员津贴补贴水平;全面实施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充分发挥收入分配制度在国有企业发展中的激励、导向作用,逐步建立企业工资决定和增长机制,不断健全工资指导线等宏观指导制度,切实提高低收入劳动者工资水平,调整全省最低工程标准,充分发挥最低工资的保障作用。五是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严格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运行机制的意见》(皖政办〔2013〕21号),督促落实村医待遇,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不破。结合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开展规范基层门诊医生处方工作试点。积极稳妥推进148家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确保改革任务全面落实。七是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进一步健全完善以城乡低保制度为核心,农村五保供养、医疗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为主要内容,临时救助制度为补充,与慈善事业相衔接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规划,建立城乡低保、五保供养标准动态调整、补助水平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确保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户供养补助、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和优抚对象抚恤标准年均提高10%以上。

      (二)大力实施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紧紧围绕“努力使安徽成为全国最和谐稳定的省份之一”的目标,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整合各种社会资源,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强化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研发应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装备,严格实施安全准入制度,对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生产单位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对重点行业(领域)建设项目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前置条件。按照国务院要求和部署,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为主要内容,实行重大隐患治理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时段、重点环节、重点部位,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强化安全生产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持续深入开展安全法制建设。二是积极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围绕对重点地区、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实行更严密的监管,加强事前防范、完善风险防控,推动形成社会共治格局等亟需改进的方面,着力构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诚信监管机制和药品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食品药品群防群控社会监督机制,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应急管理预案,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在第一时间启动预案和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危害。三是强化环境保护。坚持实行建设项目“三不政策”,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将涉重金属的项目环评审批权限上收至省级环保部门,化工、农药等污染较重或涉及敏感区域的项目环评审批权限上调至市级以上环保部门,从源头严控新的污染。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十二五”以来,全省排查出环境安全隐患和环境问题1400余起,对22起环境违法案件进行省级挂牌督办,对6个市实行环评限批,严格涉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管理,目前,全省67家铅蓄电池企业中,除正常生产的26家外均被关停。积极推进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试点,今年已将337家企业列为首批试点对象,计划用3年时间完成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试点工作。建立大气污染预警应急和环境信息共享机制,强化区域大气环境质量预报,实现风险信息研判和预警。四是全面推进“平安安徽”建设。加强网格化信息化建设,强化城乡防控体系,实现人防、技防、物防的科学结合,提高对动态环境下社会治安的防控能力和水平。通过为期3年的立体化数字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整合政府投资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和社会投资的安全视频系统资源,打破过去信息闭塞、各自为政的局面,形成信息高度共享、打防管控有机结合、各警种各地区整体作战的态势,打造纵向贯通、横向集成、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电子防控网络,提升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社会治安局势掌控能力。大力加强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进社区民警专职化,力争用3年的时间使专职社区民警不低于派出所总警力40%,并按城市警务室至少2名、农村警务室至少1名的标准配备治安辅助力量。注重发挥政府职能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社会公益组织作用,保护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的合法权益。

      (三)全面完成流浪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特殊人群的救助和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镇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皖政办〔2012〕58号),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贯彻实施意见,在做好生活、医疗、返乡等基本救助服务的同时,特别要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心理疏导、教育矫治、技能培训、家庭指导、跟踪回访等延伸救助服务;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积极协助司法部门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司法救助。进一步完善部门协调联动的主动救助保护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组织的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有效预防和减少困境儿童外出流浪乞讨和重复流浪现象。切实解决返乡流浪未成年人和困境儿童的教育、生活、住房、医疗等实际问题,实现返乡流浪未成年人和困境儿童接得回、稳得住、留得下、入得校、过得好的工作目标。加强公安、卫生、民政等部门协调配合,做好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的摸底、排查、信息采集、鉴定、收治和管控、救助工作,重点健全社会关怀帮扶体系,建设专门的培训机构、医疗机构、学校和救助机构等,帮助解决他们在就业、就学、就医和生活、家庭等方面的实际困难,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社会的温暖,努力成为对社会有用、与社会和谐相处的人。

      四、依法行政、广泛宣传,着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法制化进程

      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和推进社会管理工作,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纳入法治轨道。一是推进依法行政。按照“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围绕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公开、行政权力监督、行政化解矛盾纠纷等主要环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着力规范政府行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执法体制,创新执法方式,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二是进一步创新和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继续深入实施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活动,更多地采取下访、走访的方式,深入矛盾集中、问题突出、有聚集上访苗头动向的地方开展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属地和部门责任,推动信访问题就地化解。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风险评估和防范机制,谋划工作、制定政策时,对重大问题、难点问题和社会敏感的热点问题开展预评估,对政策实施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制定应对预案,推动工作、实施政策时,实行持续跟踪和动态评估,及时纠正和调整出现的偏差。三是加快社会管理立法步伐。将改善民生、发展社会事业、保护生态环境、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等社会管理创新实践中的成熟经验,适时提炼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发挥其引导、规范和促进作用。四是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动法治宣传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使法治精神深入人心,不断增强全民法律意识,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善于运用法治方式落实民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为强化社会管理法治保障奠定坚实基础。

信息来源:信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