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鸿升:鼓励退耕还林土地经营权流转
08.10.2014 12:18
本文来源: 林业厅
国家林业局退耕还林办公室主任周鸿升接受财新记者采访,表示最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方案与之前相比,更加强调“农民自愿,政府引导”,在一定条件下,鼓励退耕土地的经营权流转。
中国会不会启动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这一直是受全球关注的一个重大话题。8月2日,该问题终于有了确切答案。当天,《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农业部、国土资源部五部委联合下发。
9月25日,2014年退耕还林还草500万亩计划任务正式下达,这标志着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正式启动。9月28日,国家林业局局长赵树丛在“全国退耕还林实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了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的优先原则和根本目标。
从上述方案可以看出,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规模确定为4240万亩,比国家林业部门原上报数6300万亩调减了2060万亩,实施范围由原来的6个省(区、市)增加到10个省(区、市)。
在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周鸿升解读了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的一些变化。
更强调农民自愿
周鸿升表示,“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与上一轮相比,退耕面积大大减少,在补贴政策上也有很大的区别”。
“与上一次的‘政府强力推进’不同,新工程立足于‘农民自愿、政府引导’的原则。”周鸿升说,目的在于增强生态功能,防止风沙灾情进一步加重。
在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中,国家将出资在五年内分三次向退耕农牧户每亩补贴1500元。“虽然国家补贴的钱比过去少了,但向退耕户提出的附件要求也少了。”周鸿升说,过去国家要求退耕的土地种植生态林不低于80%,经济林种植不能超过20%,现在这些附件要求都没有了,“只要不翻耕土地就行”。
总的来说,国家支持在退耕农地上种植苹果、核桃、大枣、枸杞等等经济林木,前提是能够起到防止水土流失的作用。
1998年夏至秋,中国长江、松花江、嫩江流域发生特大洪涝灾害,全流域灾情造成的巨大危害迫使退耕还林工程的上马迫在眉睫。中国退耕还林工程随即展开。
截至2013年,中央累计投入3542亿元,全国累计完成造林任务4.47亿亩,使全国1.39亿亩陡坡耕地和严重沙化地恢复了植被,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明显减轻。
鼓励经营权流转
新的补贴政策是在全国多地调研基础上形成的。“如果退耕农户改种苹果,每亩收成4000斤,农户当年的受益将超过4000元。如果南方退耕农户改种核桃、油茶等等经济林木,受益还将更高。”周鸿升说。
从2004年开始,国家对农业生产实施“一免三补”,种粮户受益增加。与此同时,退耕农户从国家获得的补贴并未随着物价上涨而有所增加,甚至在有些地方还出现了下调的情况。由于经济上的不平衡,多地出现了复耕的苗头。显然,新的补贴政策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减这一问题。
“国家呼吁民间资本进入退耕还林事业 ,在经营权上给予他们很大的空间。”周鸿升说,耕地承包期限为50年,林地承包期限可长达70年,“从你获得林权证的那天算起”。
在“允许民间资本参与”这一政策上,上一期退耕还林工程后期在实践中有所尝试,但尚未写入文件。
“企业家首先要征得农民的同意,双方签署协定后,再到林业部门进行登记。”周鸿升说,国家在保障受益人权属不变,补贴完全到达农户的前提下,鼓励退耕土地的经营权流转。■
本文来源: 林业厅
08.10.2014 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