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竞聘厂长失败录视频敲诈老板
12.10.2015 12:30
本文来源: 中安在线
因竞聘食品厂厂长失败,代某在辞职离开工厂前,录制了车间生产肉松时添加变质肉及车间内脏乱差场景的视频,敲诈老板30万元。
近日,代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合肥市瑶海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5万元。
2014年8月,代某应聘来到合肥一家食品公司担任车间主任一职,主要负责对车间内所有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同年12月,公司选拔厂长,代某自认学历和管理能力都比较好,很自信会被选为厂长,可是最后开会选举后,代某落选了。
2015年3月下旬,代某正式辞职了。因为长期积压了不满情绪,在辞职前几天,代某萌生了一个念头:录制车间生产肉松时添加变质肉及车间内脏乱差场景的视频资料,用以威胁老板并敲诈一笔钱。
原来,去年10月份,公司进了一批鸡肉当做生产原料,因为代某的监管不到位,导致原料加工的时候预算超标,使得公司七八百斤原料肉变质。代某辞职前,工厂正在使用这批变质肉,于是代某用手机拍摄了相关视频资料。
今年4月21日,辞职后的代某录制了一段自述视频,在视频中威胁老板徐某,要求对方在4月26日前将30万元汇入自己的银行卡,否则就把自己拍摄的视频公布到网上。一切准备好后,代某将拷贝了敲诈视频的U盘通过快递寄给了徐某。
徐某看到代某的要挟视频后,被迫向其汇款11000元。随后,徐某报案,4月28日,公安机关将代某抓获。瑶海区法院审理认为,代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合肥在线-江淮晨报)
本文来源: 中安在线
12.10.2015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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