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人大调研组在含山法院调研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

29.05.2015  13:58
 

  安徽法院网讯        为推动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5月27日上午,马鞍山市人大调研组一行在马鞍山市中院院长杨良胜的陪同下,来到含山法院调研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工作工作情况。

  调研组召开了座谈会,专门听取含山法院院长陈善华所做的关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情况汇报。陈善华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了含山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情况。一、开展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基本情况。含山法院依托“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院诉调对接中心”、“镇维稳信访中心”等三个中心,与“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7个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建立了诉调对接关系,今年以来,委派“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调处纠纷21件。融合创新,构建了“四位一体”矛盾纠纷联调工作机制,即建立了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行政调解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人民调解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劳动仲裁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紧密衔接,全面构建诉调对接工作平台,即成立诉调对接中心、建立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名册、法院专职调解员队伍、律师调解员队伍;全面涵盖,拓展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功能,即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建立涉企纠纷预防调处体系、行政争议综合协调体系、综合破解执行难体系。二、取得的经验及成效,即必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坚持群众路线;坚持整合社会优势资源;坚持矛盾多元化解。各种纠纷解决机制的衔接关系逐渐规范,社会各界群策群力化解矛盾纠纷的氛围日益浓厚,纠纷解决机制获得了司法的支持,最为重要的是,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方便了当事人,老百姓获得了实惠,司法机关获得了信赖,矛盾纠纷得到了有效化解,社会更加和谐美好。三、下一步工作打算,要提升服务大局意识,围绕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开展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工作;要努力实现非诉讼纠纷解决渠道与诉讼途径的良性互动,关键是要形成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解决体系,并实现司法对其他调解方式的支持保障机制;要创新“巡回审判”新模式,转变审判模式,延伸审判职能,就地开展法律咨询、现场接访,就地调解一些邻里纠纷、家庭矛盾等案件;要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今年将会同县综治委、司法局共同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并选派资深法官授课,使调解人员普遍做到“四懂”(懂方针政策、懂法律法规、懂业务知识、懂调解技巧)、“四会”(会预防、会调查、会调解、会制作调解文书),成为纠纷调解工作的行家里手。

  调研组一行还先后实地参观了含山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含山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和审判执行指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