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通报“跨省垃圾非法倾倒” 8艘船载7000吨固体废物

31.01.2018  15:41

“一些船舶利用长江航道,由浙江、江苏向安徽省境内非法转移危险和固体废物,形成了非法‘产业链’。”

“犯罪嫌疑人将危险废物与一般固废混合、再在表面覆盖黄土,逃避检查,具有较强的隐蔽性。”

今天上午9:30,安徽省环保厅召开 新闻 发布会,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就“10.12”重大污染环境案作通报。

黑幕:固废上盖黄土蒙混过关

该负责人介绍,2017年汛期过后,长江航运公安局芜湖分局通过侦办“10.12”重大污染环境案,牵出多条由浙江、江苏向安徽省境内非法转移危险废物和固体废物的案件线索。长江航运公安局芜湖分局在铜陵段查扣7艘非法转移疑似固体废物的船舶,在马鞍山段查扣1艘非法转移 生活 垃圾的船舶,8艘船舶共计装载固体废物近7000吨。

长江航运公安局芜湖分局通过对铜陵段查扣的7艘船主进行询问,其中3艘船的船主交代,曾于2017年11月初将2400余吨固体废物倾倒在铜陵市上江村的江滩上,固体废物属性不明,待专业鉴定机构进行检测鉴定以后予以确认。另外一处倾倒点位于铜陵义安区朱永路长江堤坝内(江滨村)倾倒危险废物(酸洗污泥)62.88吨,公安部门已刑事立案。

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10.12”侦办案件,揭开了固体废物跨省非法转运由陆路改为水路的“黑幕”,一些船舶利用长江航道,分别从江苏、浙江等地装载大量危险废物与一般固废的混合物以后,以安徽省部分地方制造砖瓦需要生产原料为名,非法转运至安徽省境内倾倒,形成了非法“产业链”。犯罪嫌疑人采取将危险废物与一般固废混合、再在表面覆盖黄土的做法,蒙混过关,逃避检查,具有较强的隐蔽性。

侦破:公安、环保联动

回顾案件的侦破过程,该负责人介绍,案件发生以来,省环保厅高度重视这起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与公安、检察等机关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省环保厅接到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关于要求对倾倒废物进行检测鉴定的通报后,迅速派出相关人员,在铜陵市环保局的协助下,对铜陵市上江村的江滩上的固体废物,以及7艘船只所载不明固体废物进行采样,共计采集固体样品22份、渗滤液样品5份,全部交由省环境监测站进行检测分析。在省环境监测站提交检测报告以后,环保厅组织相关固废管理人员对检测结论进行认真分析,初步判定为疑似危险废物,并向公安机关出具了初步检测结论。

环保厅专文要求铜陵市环保局聘请有资质机构,对倾倒地进行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将非法转移固体废物的船只押回原装载码头,移交当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理。环保厅还分别函请江苏省环保厅、浙江省环保厅协助处理相关遣返事宜。

近期以来,环保厅多次安排相关人员赴省检察院通报案件相关情况,商请启动立案监督程序。环保厅会同省检察院、省公安厅、长江航运公安局芜湖分局赴铜陵开展现场踏勘,就采样、检测、鉴定、损害评估及船只押运等事宜进行了协商,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

环保部南京环科所派人专程来省环保厅对接检测鉴定方案,并派出技术人员登船对船载固体废物进行取样,目前已全部完成采样工作,检测分析工作正在加紧进行之中。

省环保厅将案件有关情况以及部门协作情况向省政府分管副省长何树山进行了汇报。何树山副省长要求环保厅牵头,在全省范围部署开展危险废物管理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在环保厅制定项行动整治方案后,何树山副省长还批示,要求加强排查,严厉打击,使专项整治行动务见成效。同时,环保厅还专题向环保部作了报告。

环保部、公安部近期派出了督导调研组,到铜陵实地查看了扣押船只和固废倾倒点,对下一阶段的案件办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求环保厅和铜陵市政府分别负责船载固废、倾倒地固废的检测鉴定与评估,其中涉及索赔的,省环保厅予以协助;二是要求省公安厅和长航公安局芜湖分局负责对危险废物来源进行追溯;三是要求铜陵、马鞍山市环保局配合公安机关将8艘船只押返原装载码头,交由当地行政机关依法调查处理。

截至目前,8艘被扣押船只已有7艘安全押回原装载码头,分别是江苏省江阴市长泾镇码头(2艘)江阴市长泾镇范庄码头(1艘)、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宏程码头(1艘)、苏州市吴江区同里镇夹浦桥海事码头(1艘);浙江省平湖市广陈镇创达码头(1艘)、湖州市南浔洋南码头(1艘)。剩余1艘将于今日中午抵达江苏原装载码头。

若造成严重生态破坏 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负责人称,安徽省环保厅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责成铜陵市环保局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对倾倒现场布设警戒线、设置警告牌,实施必要的覆盖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二是环保厅明确专人,与公安、检察机关密切保持沟通,不断推进“两法”衔接工作深入有效进行;

三是按照省政府部署要求,会同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联合开展全省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专项整治行动,实行联防联控;

四是抓紧履行检测鉴定资金申报程序,为危废鉴定、生态环境损害评估提供资金保障;

五是待固废检测鉴定结果出来后,根据固废属性情况,若是危险废物,将按照危险废物处置办法予以安全处置,同时对倾倒地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进行评估,造成公私财产30万元以上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