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女子酒后抗拒警察调查 用高跟鞋殴打民警受刑罚

28.10.2015  12:39

因为高兴多喝了几杯的韩某某没想到,正是因为自己的贪杯和酒后的冲动给自己带来了一场意想不到的牢狱之灾。近日,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妨害公务的案件,被告人韩某某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韩某某是淮南市田家庵区人,虽没有正式工作,但家庭条件还可以,平时就喜欢与朋友们唱歌喝酒。2015年4月的一天,韩某某又像平日一样和朋友在山南某快餐店聚会,席间大家都喝了几杯。饭后,有人提议去KTV唱歌,于是众人又驾车去往附近的KTV唱歌。不料,在唱完歌以后,韩某某的朋友宋某发现其手机不见了,宋某思前想后,怀疑起了坐在其附近的吴某某,认定是吴某某拿了她的手机。在吴某某否认后,双方人员起了争执。由于已经是深夜,吴某某的朋友便拨打报警电话报了警,民警很快赶到了现场对现场进行了调查并对双方人员都进行了规劝。谁知,酒后的韩某某出言不逊,要求现场人员不得离开。民警发现韩某某一身酒气,通过调取KTV的监控发现韩某某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遂要求韩某某到公安机关依法接受调查。此时的韩某某并没有配合民警工作,反而对民警进行撕扯,用高跟鞋殴打民警,致使一民警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无法正常执行职务。其后,韩某某被增援民警抓获。案发后,被告人韩某某通过家人向受伤民警赔礼道歉,取得了民警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韩某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应依法惩处。被告人韩某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通过家人对被害人赔礼道歉,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了上述判决。被告人韩某某在宣判后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保证以后不会再犯,留下了悔恨的泪水。(李旭东 岳冬冬   记者 雷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