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后小伙网络贩毒落法网
“我负责网站建设维护、百度排名推广等技术性强的活;我老婆负责回复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确认客户订单,联系发货。”这是涉嫌贩卖毒品罪的张哲所说。听起来这对搞网络销售的夫妻分工合作,还挺专业,实际上他们是利用销售成人用品做掩护在网上贩卖毒品。近日,包河区检察院对张哲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提起公诉。
张哲贩卖的毒品叫“三唑仑”,俗称蒙汗药、迷魂药,是催眠药之一,也是强烈的麻醉剂,可溶于水及各种饮料中,没有任何味道,口服后可迅速使人昏迷,属国家管制精神药品。
为牟利网络贩毒
1987年出生的张哲,虽然只有初中文化,但是在网络技术方面有特长。2009年6月,他通过“淘宝网”租用香港服务器,开设了一家出售成人用品的网店,还做了100多个子网站。这100多个网址对应同样的页面,利用不断变化的网址逃避互联网监管。张哲的妻子胡某是网店客服。
由于很多客户在购买成人用品时询问是否卖“迷魂药”,张哲开始考虑搞“新产品”。2013年5月,他通过QQ联系到福建莆田一家售卖“三唑仑”的成人用品网店,在支付100元费用并完成加盟手续后,他开始在自建网站上售卖这家店提供的“新产品”——“三唑仑”。如果有客户欲购“三唑仑”,胡某就通过QQ聊天工具、手机短信等方式,与买家谈好价格、数量、付款方式、快递等情况。胡某确认收到钱后,将客户信息和钱款支付给莆田的上家,由对方发货。
后来,由于让上家代发货须先支付货款和运费,利润低,张哲开始自己寻找货源。2014年5月,他用QQ联系了一家网店,购进10瓶“三唑仑”,每瓶100粒。但售卖后有客户反映药效不好,张哲又在QQ群里联系到网名为“诚信经营”的卖家进货,并通过快递公司将“三唑仑”销往全国各地。
招聘兼职协助贩毒
2014年6月,胡某与张哲因吵架分居,胡某不再参与网店经营。于是张哲在网上招聘客服。在校学生王某应聘了这份“兼职”后,张哲使用PPT给他做客服培训,主要任务就是查看网上客服订单,核实打款信息,包装“三唑仑”等药品,等快递送货员上门提货。王某9月份开学后,张哲又雇俞某协助其贩卖“三唑仑”,直至案发。
张哲不但在网上招聘客服,他还以“伊人女装”的虚假身份与快递公司签订“安全保障协议”,确定结算方式为快递费每件5元,快递公司安排送货员每天17点到张哲家楼下取件。因为担心被查,张哲扔掉了所有的快递单据,但案发后警方还是从其电脑中查获了他贩毒的证据。证据显示,仅2014年8月至9月案发,张哲的网站就销售包含“三唑仑”的订单共70笔。
法网恢恢终被擒获
2014年7月,合肥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投诉举报受理中心转来的群众举报件,反映某网站非法销售国家管制精神药品“三唑仑”。经网络监测,发现张哲的网站涉嫌销售毒品。2014年9月24日17时许,警方在包河区某小区住宅内当场抓获张哲,并查获尚未出售的毒品。后经检测,被查获的毒品并不是“三唑仑”,而是另一种国家管制精神药品,也属毒品。
检察官审查案件后认为,被告人张哲为牟取非法利益,非法销售国家管制类精神药品,其行为触犯《刑法》,且情节严重,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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