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明光6名男子买卖枪支打鸟获刑
20.02.2017 18:39
本文来源: 安徽网络电视台
中安在线讯 据滁州网报道,日前,明光市人民法院宣判一起非法买卖枪支案,以唐某等6名被告人犯非法买卖枪支罪、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四年不等,对部分被告人宣告缓刑。
据悉,2015年11月3日至29日间,唐某分3次通过微信与冯某联系并先后购买气枪4支,其中一支为唐某本人使用,另三支是为工友沈某、陈某、卢某购买。2015年12月3日,沈某等使用涉案枪支在水库猎捕野鸟时,被公安机关查获。调查过程中,为帮助唐某等逃避法律追究,沈某到公安机关做了涉案枪支系自己通过网上购买的虚假证明,并指使陈某、卢某做了伪证。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冯某、唐某等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买卖枪支,行为均已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被告人沈某、陈某、卢某明知唐某等违反法律仍作假证包庇,行为均已构成包庇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殷鹏楼 胡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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