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首批72名教师到偏远农村学校支教

16.09.2014  09:58

9月12日,定远县教育局召开了简短而热烈的“定远县2014-2015学年首批支教工作动员会”,欢送首批支教老师。经教育局和学校动员,全县共有72名教师主动报名参加到农村偏远地区学校的支教工作,支教时间为一年以上。

在当天的动员会上,教育局人事股股长丁世文宣读了定远县教育局《关于加强农村薄弱学校支教工作的实施方案》,实验小学语文教师黄若舟等72名县城及县城周边学校参加支教工作的教师与派出学校、受援学校签订支教工作协议,教育局局长韩春峰就72名教师完成光荣而艰巨的支教工作任务提出要求,就教育局以及派出学校和受援学校为支教教师做好后勤保障等工作,进行了部署。

局长韩春峰在讲话中指出,做好到农村偏远学校支教工作的现实背景和重要意义,相关学校和教师要提高对支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72名支教老师要认真落实支教方案和相关规定,确保圆满完成赴偏远学校的支教任务;派出学校和受援学校要积极沟通配合,做好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确保教师在支教期间能“安下心,扎住根”。

据教育局副局长章应霞介绍,该局于今年5月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薄弱学校支教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鼓励县城及周边学校教师,积极参加到农村偏远地区学校的支教工作。从9月13日起,全县72名支教教师将分别到该县观寺小学、能仁小学、孙集小学等28所条件相对艰苦的农村偏远学校完成至少一年的支教工作任务。

根据要求,参加支教的老师在受援学校要连续任教至少一个完整的学年。支教期间,要积极参加受援学校的各项政治业务学习、教学教研等集体活动,承担不低于受援学校教师的平均教学工作量,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严谨治学,热爱学生,尊重家长,努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要自觉加强师德修养、恪守职业道德规范,争做受援学校教师的楷模。教育局将对支教老师整个学年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表现优秀者将给予一定的荣誉和奖励。

根据安排,全县首批72名支教老师在支教期间的人事关系、工资关系仍在派出学校,接受派出学校和受援学校的双重管理。其中,日常管理以受援学校为主。支教老师享受派出学校同级别教师的福利待遇;支教老师的绩效工资由派出学校发放,绩效考核材料由受援学校提供。受援学校每学期末要将支教教师的思想、工作表现、工作实绩以及工作小结等材料书面报教育局人事股,同时提供给派出学校。派出学校对支教教师在评先、评优、晋级和提拔任用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职评考核、岗位聘任工作中对支教教师适当加分。支教教师享受全年8000元的生活补助;受援学校给支教教师每周报销家校往返车票一次。

教育局规定,教师在一年支教期间,无故缺勤累计一周,事假或其他原因不在岗累计超过20天的,年度考核结果将直接确定为“不合格”。考核结果定为“不合格”的,全年8000元的生活补助不予发放,同时取消在派出学校的福利待遇,并且当年的年度考核派出学校对其定为“不合格”等次。支教教师的考核材料记入支教教师的人事档案,作为支教教师评先评优、提拔任用及教师职务评聘的重要依据。教育局每学年将对支教工作进行一次总结评比,对表现优秀的支教老师的进行表彰奖励。

教育局负责人表示,组织师资相对富于学校的教师参加到偏远农村学校支教,将是定远县教育局长期坚持的一项举措。此举将解决农村偏远地区学校教师严重不足的困难,均衡教师资源配置,进一步提高农村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郑培进 特约通讯员:孟献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