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629名市民未认证被暂停发放社保

22.09.2015  09:51

  因未及时参与年度待遇资格认证,从今天开始,629名市民将暂停享受社会保险长期待遇。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被暂停发放的人员需尽快携带本人社保卡或二代身份证到市社保局服务窗口补办资格认证,待履行认证手续后恢复其待遇。

  为杜绝冒领社保长期待遇行为的发生,亳州市每年4月1日到6月30日都会对在市本级领取养老金、社保抚恤金、伤残津贴和护理费的人员进行待遇资格认证。认证方式采取个人前台自主认证、上门服务认证、异地纸质认证和异地网络认证等方式。今年,市社保局又借助互联网技术,在全市率先开通了微信资格认证新途径,为认证对象提供了更为便捷的认证服务。

  然而,截至9月20日,市本级仍有629名享受社会保险长期待遇人员没有参与年度资格认证,其中领取养老金的472人,领取抚恤金的82人,领取工伤伤残津贴、护理费等工伤待遇的75人。

  “这部分人员可能是消息比较闭塞,或者是对资格认证制度不了解。”市社保局工作人员介绍,由于迟迟未能认证,从今天起,市社保局开始暂停发放这些未认证人员的社保待遇。

  据介绍,这些未认证的人员要尽快与市社保局联系,办理相关手续,待手续完备后,就可以恢复其各项社保长期待遇。否则,将继续停发各项待遇。

  市社保局工作人员提醒说,离退休人员去世后,其亲属须及时向社保部门申报,并可以按规定领取一次性困难补助费和丧葬补助费。其中,丧葬补助费为2000元。一次性困难补助标准为:在职职工发给直系亲属8个月本人生前月缴费工资;退休人员发给直系亲属8个月本人生前月基本养老金;离休人员发给直系亲属40个月的本人生前月基本离休费,供养亲属符合条件的还可享受相关抚恤待遇。(中国亳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