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34个县(市、区)上榜2014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名单

14.04.2015  11:08

      近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公布2014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名单,我省34个县(市、区)榜上有名。

根据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及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教督〔2012〕3号),全国有26个省(区、市)人民政府在2013年至2014年8月底前对491个县(市、区)进行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并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申请国家进行认定。经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材料审核和现场督导评估,其中464个县(市、区)基本达到国家对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要求。

其中我省申报的34个县(市、区)均通过了国家认定。至此,我省通过国家认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已达40个。

为激励和动员未进行国家认定的各市、县进一步重视和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现将我省2014年通过国家认定的34个县(市、区)名单公布如下:

合肥市:瑶海区  巢湖市  长丰县  肥东县

芜湖市:弋江区  三山区  芜湖县  繁昌县  南陵县

蚌埠市:禹会区  淮上区  固镇县

马鞍山市:雨山区  花山区  当涂县

淮北市:相山区  杜集区  烈山区

铜陵市:铜陵县

安庆市:大观区  岳西县

黄山市:黄山区  休宁县  黟县

滁州市:南谯区  天长市

阜阳市:颍东区  颍泉区

六安市:霍山县

亳州市:涡阳县  蒙城县

宣城市:宣州区  宁国市  广德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