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34个县(市、区)上榜2014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名单
14.04.2015 11:08
本文来源: 教育厅
近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公布2014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名单,我省34个县(市、区)榜上有名。
根据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及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教督〔2012〕3号),全国有26个省(区、市)人民政府在2013年至2014年8月底前对491个县(市、区)进行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并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申请国家进行认定。经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材料审核和现场督导评估,其中464个县(市、区)基本达到国家对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要求。
其中我省申报的34个县(市、区)均通过了国家认定。至此,我省通过国家认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已达40个。
为激励和动员未进行国家认定的各市、县进一步重视和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现将我省2014年通过国家认定的34个县(市、区)名单公布如下:
合肥市:瑶海区 巢湖市 长丰县 肥东县
芜湖市:弋江区 三山区 芜湖县 繁昌县 南陵县
蚌埠市:禹会区 淮上区 固镇县
马鞍山市:雨山区 花山区 当涂县
淮北市:相山区 杜集区 烈山区
铜陵市:铜陵县
安庆市:大观区 岳西县
黄山市:黄山区 休宁县 黟县
滁州市:南谯区 天长市
阜阳市:颍东区 颍泉区
六安市:霍山县
亳州市:涡阳县 蒙城县
宣城市:宣州区 宁国市 广德县
本文来源: 教育厅
14.04.2015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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