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女子为赴港定居同港男结婚 最终竹篮打水两诉离婚

30.07.2014  12:17
核心提示: 小若系一公司职员,其与郭小富于2007年12月经人介绍相识,郭小富系香港居民,工人身份。两人均系70后。小若在诉状中称,当时为了达到能够在香港永久居住的目的,小若向郭小富支付了一笔报酬后,并于2007年12月同郭小富在安徽省民政厅登记结婚。

女子小若为达到成为香港永久居民的目的,与一香港男人郭小富登记结婚,并付给郭小富一笔不菲的报酬。正当小若陷入香港之旅的美好梦想之中时,郭小富却不知去向。小若苦等不得,只好先后两次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与郭小富的婚姻关系。近日,迎江法院依法审结了该案,判决准许了小若的离婚诉请。

小若系一公司职员,其与郭小富于2007年12月经人介绍相识,郭小富系香港居民,工人身份。两人均系70后。小若在诉状中称,当时为了达到能够在香港永久居住的目的,小若向郭小富支付了一笔报酬后,并于2007年12月同郭小富在安徽省民政厅登记结婚。

但郭小富在登记后即不知去向,原告遍寻不着。2011年10月小若向迎江法院起诉,要求解除与郭小富之间的婚姻关系。该院经审理认为应当给予双方一次机会以改善夫妻关系,遂作出判决驳回了小若的诉讼请求。但此后,小若仍然无法联系郭小富。今年初,小若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与郭小富离婚。郭小富未予到庭应诉。

迎江法院审理认为:原告自认其结婚目的仅为藉此取得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居住的权利,结婚动机不单纯。现原告以感情不和为由再次诉至法院,坚持要求离婚,态度坚决,故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对其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遂判决准予原告小若与被告郭小富离婚。(文中当事人姓名为化名)(胡毅杰 记者 王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