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结一网” 共守“安庆蓝”
《安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将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12月20日上午,安庆市禁限放办正式进行集中办公。目前,全市上下正在加大《安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宣传力度,引导大家共同遵守规定,同时加大源头管理,全力打赢烟花爆竹禁限放攻坚战,共守“安庆蓝”。时间为12月20日至2018年3月20日。
安庆市从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督查考核办、市文明办、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工商质检局、市环保局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禁限放办。禁限放办下设宣传组、执纪问责组、督查组、执法查处组、综合组,各组将结合本组职责制定短、中、长期工作计划,稳步推进做好禁限放各环节工作。并与各区(管委会)对应工作组加强纵向沟通联系,加强面上指导和情况掌握,及时反映各地、各部门工作动态、经验做法、典型案例等情况,确保市区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工作按照“明、统、联、实、严”五字工作法和“五个统一”,即所有信息统一汇集、所有情报统一研判、所有风险统一评估、所有指令统一下达、所有隐患统一督办的要求,强化禁限放各环节工作衔接,确保运转高效有序。
为打赢烟花爆竹禁限放攻坚战,安庆市各部门联动,协力合作,加强监管监控。市公安局将对非法运输、非法邮寄烟花爆竹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进行查处;侦办非法运输、非法经营等烟花爆竹刑事案件;对阻碍执行公务的,依法进行查处;组织对收缴和没收的非法烟花爆竹进行公开销毁;市城管局接受群众的投诉举报,依法及时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广泛运用市区主干道两侧广告栏、灯箱和电子屏幕开展禁限放宣传;依法取缔流动兜售烟花爆竹行为;对沿途、沿街燃放烟花爆竹影响市容市貌的,依法进行查处;市安监局将加强对禁限放区域内烟花爆竹经营管理,严格控制禁限放区域内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时间和零售点数量,实行实名制购买,对已核发的长期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一律收回注销;依法查处禁限放区域内违法违规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市纪委将对禁限放工作失职失责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问责处理;市环保局对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空气、噪声污染数据进行监测并向社会公开;出现连续重污染天气时,及时提请市政府启动应急预案,发布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