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3.87亿基金寻“大管家”

01.09.2014  14:21

  记者近日从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悉,合肥市将对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托管银行进行公开遴选。

  标前公示显示,今年合肥市安排财政资金3.87亿元,由市金融办代表市政府作为出资人,设立一家投资引导基金公司,3.87亿元将成为母基金。其中,母基金出资1.6亿元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主要用于创业投资;2.27亿元设立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主要用于产业投资。合肥市将通过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一家托管银行,分别托管母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产业投资引导基金。

  记者了解到,评审中合肥市不仅要从基金托管费率、基金协定存款年利率等重要方面进行考量,以求以最小的付出获得最大的增值效应,同时也对投标人的基金管理经验以及所提供的增值服务颇为看中。其中,投标人基金托管规模、托管时间都是评选标准。值得注意的是,为了考量投标人对基金管理的增值能力,投标人需提供闲置资金理财投资方案,公示中明确规定引导基金不得用于股票、期货、房地产、金融衍生品等投资,引导基金的闲置资金只能用于存放银行和购买国债。在严苛的规定下,投标人需提供符合引导基金用途要求的闲置资金投资的结构化金融产品,在保证流动性、安全性条件下,依据产品收益率高低进行评分。这样,一方面降低了基金投资的风险;另一方面也保障了基金增值的能力,使得基金更好地为创业投资服务。

  根据公示规定,投标人需是商业银行总行或其分行,其注册地在安徽省合肥市。此外,投标人要具有托管过2只(含2只)以上的在安徽省区域内注册成立的基金的资金托管经验。(合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