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温津贴每日不低于10元

28.07.2014  18:54

合肥网hfw.cc讯  炎炎夏日,高温天气在所难免。昨日,合肥市劳动监察支队专门发布高温津贴相关政策。合肥地区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季节津贴,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中剔除高温季节津贴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FWv合肥网-www.hfw.cc

  什么样的天气开始发放高温津贴?合肥市劳动监察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企业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但是,如果温度过高,对工作时间也有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FWv合肥网-www.hfw.cc

  对于劳动者较关注的补贴标准,政策规定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也不得充抵高温季节津贴。企业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不得因增加高温季节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另外,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季节津贴,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中剔除高温季节津贴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温季节津贴计入工资总额,在企业成本中列支。FWv合肥网-www.hfw.cc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发放高温季节津贴产生的争议,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程序解决。FWv合肥网-www.hfw.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