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评选“明码实价”“明码标价”示范店

04.07.2014  11:24

  记者7月2日从合肥市物价局获悉,近期,该市物价局与市消费者协会、省汽车经销商商会、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联合开展“明码实价示范店”、汽车销售4S店、餐饮业“明码标价示范店”创建工作。全市从事商品销售及提供服务的经营单位、汽车销售4S店、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在符合申报条件下,即日起均可自愿到所在区物价局(开发区经贸局)、省汽车经销商会、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报名参加。

  对自愿申报并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市物价局将分别会同市消费者协会等单位进行复审,复审采取“分项打分,综合评定”的方式,逐店逐项打分,以得分多者为优,再经公示无异议后,分别会同市消费者协会等单位共同授予“明码实价示范店”、汽车销售4S店、餐饮业“明码标价示范店”牌匾。

  对示范店兑现《明码实价自律承诺书》、《明码标价自律承诺书》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定期回访,实行动态管理。对执行良好的示范店,作为正面典型,大力宣传推广;对执行情况不到位或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的,坚决予以“摘牌”,并列入价格“失信单位”黑名单,加大检查巡查频次,让明码实价、明码标价示范店价格更“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