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让残疾孩子教育人生更多彩
去年被安徽艺术职业学院破格录取的王香君原是合肥特殊教育中心的一名学生。9岁那年,双目失明的她被父母送进合肥特教中心,一学就是8年。在这里,王香君第一次接触到了钢琴。如今她钢琴已达专业十级水平,三年前还在合肥大剧院举办了个人首场钢琴音乐会。周围人都说,王香君的命运因合肥特教中心而改变。
王香君是合肥特教学子的一个缩影。多年来,市教育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教育厅的正确指导下,一直高度重视特殊教育工作,不断加大投入,政策倾斜,有效改善办学条件。按规定落实师生比,补充补足特殊教育师资,着力加大师德师能建设。加大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力度,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内涵式、特色化发展,努力提高特殊教育教学水平,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个都不放弃
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
合肥市现有特殊教育学校6所(市属、四县一市各1所),弱智儿童辅读班4个(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各1个),各普通中小学均接受本学区内符合条件的学生随班就读。全市“三类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率逐年上升,截至日前,在校就读总人数2009人(特教学校982人、特教班87人、随班就读941人),其中义务教育阶段1547人(小学1191人,初中356人),三类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92.1%;另学前教育阶段幼儿139人,高中阶段学生323人。6所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225人,师生比为1∶4.4,按照教师的基本工资15%(不含绩效部分)落实特教教师岗位津贴。
特教学生外出写生
特殊教育的发展,离不开政策保障。2010年,市政府下发了由市教育局等七部门联合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文件,从入学、经费、教学、师资以及政府职责等5个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为全市特殊教育发展注入强大动力。2012年6月,市政府出台《关于批转合肥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的通知》,对残疾人教育再次予以强调。2012年,合肥市出台《合肥市创建“全国残疾人文化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以创建促改革、促发展。
市教育局也始终坚持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作为普及和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成果的一项重要任务,满足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需求。市教育局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特殊教育的领导、规划、协调、指导工作,明确要求各中小学有一名校长或教导主任分管随班就读生管理工作,安排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强且具有爱心的教师从事教学工作。
特教学校高中部美术专业学生走上街头展示才艺、服务社会
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合肥市在《关于2013年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提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应按照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学区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肥东、肥西、长丰、庐江4县和巢湖市聋哑儿童少年原则上在本县(市)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市区盲和聋哑儿童少年可到合肥特殊教育中心就读;智障儿童少年在本县(市)区特殊教育学校、辅读班或在学区内学校随班就读”。瑶海区教体局还出台《瑶海区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办法》等配套文件,以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大力发展特教的规定,确保全市普及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合肥市将特殊教育工作纳入到目前正在着力进行的义务教育三大提升工程中。在4月29日印发的《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义务教育三大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将“提升特殊教育办学水平”单列一章,提出具体要求和责任分工。
大手笔投入 积极推动特教事业发展
为扶持特殊教育发展,2010年起,合肥市开始设立100万元特教专项经费,用于增加残疾儿童人均公用经费补助、随班就读教师专项培训、残疾人艺术团建设和开展聋幼儿早期干预试点工作。仅此一项,迄今已经累计投入445万元,2012~2013年合计为245万元。2014年合肥市市本级财政预算继续设立此项经费,额度提高到184万元,有效改善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同时吸引了大量的社会资金,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合肥市特殊教育中心是合肥市市本级直属学校,2010年以来合肥市已经累计投入4000多万元用于该校办学条件改善,实现了学校的整体改造。据统计,2013年市本级财政用于合肥特殊教育中心的经费总额(含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为1415.11万元,2012年为1107.61万元。2011年起,对合肥特殊教育学校,合肥市按照生均综合定额方式供给经费,其中人员经费定额标准2012年为21920元/生·年,2013年为26507元/生·年,远远高于其他市属学校标准。
合肥市始终将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改善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在统筹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时,合肥市要求提前高标准完成特殊教育学校、民族中小学校建设任务,即2013年(提前3年)全部实现达标,此项已经写入2013年合肥市教育局工作要点。优先安排建设资金、优先安排项目,目前绝大多数学校已经完成,个别学校年底前也将如期完成。同时积极争取特殊教育中央补助资金项目,2008~2011年特教学校建设项目6个(市属及四县一市各一个),建筑面积21286平方米,投资总额3420万元。
培养与培训并重
加强特教师资队伍建设
“学校里的孩子们比普通孩子需要更多的用心照顾和沟通,因为他们的生活环境与学习环境相对来说还是和普通孩子不太一样,接受知识、事物的速度也要慢一些。但看到孩子们的进步就会很欣慰。”特殊教育教师刘文婷说。对于特殊教育而言,教师不仅需要具备扎实的教育基本功,还要有奉献特殊教育的大爱之心,更要有坚实的专业基础、广阔的专业思维和开启学生思路的专业修养。为此,市教育局始终关注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及时补充教学管理人员,以满足学校不断发展的教学需要。目前全市6所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共225人(师生比1∶4.4),其中专任教师198人(1∶4.3),基本达到国家规定比例。
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学校开展好各项工作的前提。合肥市多数特殊教育学校制定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细则》,对教师的师德建设提出明确要求。教师也自觉融入到学校师德建设活动中,积极参加每周的政治、业务学习、师德演讲比赛、师德论文评比、教书育人座右铭征集活动等。不断加强从事特教工作教师的培养、培训工作,已形成一支政治业务素质优良、专业和年龄结构合理的骨干教师队伍。
2010年以来,合肥市每年都举办合肥市特殊教育(特教班、随班就读)教师培训班。每年暑期开展皖中片特教教师培训,进一步提高教师素质。各地各校积极组织教师参加省、市级特殊教育的专业知识培训、课堂教学评比。2012年,李云侠等三位教师荣获安徽省特殊教育青年教师基本功大奖赛一等奖,刘同滨等三位教师荣获二等奖,程桂等三位教师荣获三等奖。2013年,疏丽云等4位教师荣获合肥市学科带头人称号;郑秀娟、周曼等7位教师荣获合肥市骨干教师称号。
丰富办学内涵
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为了保证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受教育的质量,使更多的特殊学生做到随班就读而不是随班混读,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制定教学工作计划时,将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的教育列入教研计划之中,做到教育有针对性,不偏废、不轻视。优化课程结构和教学内容,开齐特殊教育各科课程,不断丰富和改进教学方法,积极组织残疾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2012年11月,市教育局开展了合肥市特殊教育随班就读(特教班)工作调研,并提出针对性改进意见。
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2002年,市教育局在合肥特教中心创办了特殊教育综合高中,2006年同步实施高中新课程改革,至今已有近270人分别被北京联合大学、天津理工学院、长春特教学院、西安美工学院等高校录取,2011、2012、2013连续三年高考录取率均超过90%,在全国特殊教育界颇具影响。
加强特殊教育教研工作。长丰县特教学校为了活跃课堂,搞好特教,在构建民主、平等、和谐的人际关系上,从实际出发,遵循聋哑、智障孩子的特点,“导”字当头,“爱”在心头,制定学生在校作息时间和一日常规管理细则。加大对教职工工作评价,完善评价体系,形成制度文化,调动大家的积极性。
积极开展学前康复试点工作。巢湖市特殊教育学校康复部是针对6周岁之前听障、智障儿童进行康复教育的机构。自机构成立以来,平均每年都有十多名儿童在此接受专业的康复训练。随着政策形势的越来越好,到机构来接受专业康复训练的孩子也越来越多,每一名在机构接受过康复训练的儿童进步都很明显。其中多名儿童听力、语言水平接近正常儿童,进入普通学校就读。
因材施教
残疾学生也能出彩
特殊教育学校注重发挥班主任、生活教师在德育工作中的作用,努力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体系;注重积极发挥共青团员、少先队员、学生会等作用,起到桥梁纽带作用;注重发挥学生社团在德育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做到学生社团全覆盖;注重以活动为抓手,丰富学生生活,锻炼学生能力。如: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月活动,学雷锋志愿者活动等。
2008年成立合肥特殊教育中心艺术团,在各类活动中成绩斐然。艺术团集体和成员参加全国性比赛中获得金奖(或一等奖)8次,省级一等奖十余次,并多次获得国家级、省级二、三等奖和市级奖项。艺术团培养的王香君(盲人)和郑辞(聋人)两名同学还入选了中国残疾人艺术团。2011年,舞蹈《柳妞扭》在全国第五届魅力校园文艺汇演中获金奖,张志超同学在2011中国安吉首届国际标准舞全国公开赛上获得拉丁舞项目大学生B组一等奖;2012年,舞蹈《俏兰花》在安徽省特殊学校文艺汇演中获得一等奖。2013年,王香君同学在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中荣获一等奖,刘其荣获二等奖等。2010年,瑶海区蚌埠路第四小学4名特奥会选手,在全国第五届特奥会上勇夺6金5银。
为保障特殊教育学校权益受侵害残疾人及时获得法律援助, 2014年新年伊始,全市六所特殊教育学校全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标志着法律援助业务全面覆盖这些学校的残疾人学生。法律援助工作站由特殊教育学校负责人兼任站长,业务上接受同级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对维护残疾人学生权益、推进特殊教育学校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校具有重要作用和积极意义。
合肥市将继续发挥教育机构在实施残疾人教育中的作用,积极改善办学条件,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以普及为重点,着重发展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积极开展学前教育,逐步发展中高级以上教育,努力建设全国一流的特教名校,将特殊教育工作推向新的高度,为特殊儿童创造更加美好的明天。(特约通讯员:马文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