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计划每只狗身携“身份证” 体内或植入电子芯片
2000年合肥正式施行《合肥市限制养犬条例》,2005年进行小幅度修改后,至今已有11年时间。而随着社会发展,养犬管理工作也需要新的规范。记者28日获悉,近期合肥市公安局已提交条例修改意见。据警方有关人士透露,未来省城或给每只狗植入“身份证”。
记者探访
条例多项规定难以落到实处
如今在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无论是小区、公园、商场甚至是餐馆、游乐场,都可以看到有人遛狗的场景。虽然部分行为与养犬条例中规定的“不得携犬进入公共场所”相违背,但不管是狗主人还是路人,都习以为常。
但一些宠物狗随地大小便,主人也不及时清理的现象,却始终让其他人感觉厌烦。在长江东大街某小区内,一保洁员就称,小区内一些宠物狗时常在绿化带中大小便,“狗主人有时觉得麻烦,就不管了,还得我们去打扫。”
其实养犬条例中已有明确规定,养犬人需要“负责立即清除犬在 户外 排泄的粪便”,同时也规定“未及时清除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部门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不过对比现状,该规定几成空文。
除此之外,养犬条例中诸如“限制养犬区每户只准饲养一只小型观赏犬”、“限制养犬区内实行养犬许可证制度”、“携犬外出,犬须挂犬牌、束犬链并由成年人牵领”等规定,在现实生活中也很难落到实处。
新规预测
未来狗体内或植入电子芯片
记者从公安部门了解到,根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合肥约有七八万条犬,作为养犬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坦言面临很大压力。最明显的是,因养犬引发的纠纷日益增多,可多数情况下类似纠纷只能进行调解、教育,耗时费力,执法成本很高。
同时目前由于合肥市缺少犬只收容场所,犬只在收容、没收后无法处置,因此公安机关在处理收容犬只的去向问题上,时常觉得颇为头疼。另外对于公安机关来说,对于一些需要捕杀的狂犬,他们也不是专业的捕杀人员。为此合肥市公安局已向合肥市政府提交了《合肥市限制养犬条例的修改意见》,建议将城管部门作为养犬管理的主管部门,公安部门负责查处养犬引发的案件及养犬管理引发的妨害公务、阻碍依法执行职务的案件,另外建议包括公安、城管、蓄牧、卫生、工商在内的各个部门应明确各自部门在养犬管理方面的责任,齐抓共管。
为了更好进行养犬管理工作,公安部门还将学习外地管理经验,根据设想,未来或将在狗体内植入记录犬类和主人信息的芯片,相当于狗的“身份证”,一旦这条狗走失或是伤人,犬主将会被追责甚至接受处罚。
[他山之石]
湖北
小区禁养烈性犬和大型犬
今年10月《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将施行,其中也涉及到一些养狗管理,比如规定物业小区禁养烈性犬和大型犬,最高可罚万元;携犬只出户未束犬链牵引的,最高可罚1000元。
遛狗应主动避让老幼孕残
《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养犬人携犬出门,应当为犬只挂犬牌;为犬只束牵引带,牵引带长度不得超过二米,遇到他人应当收紧牵引带,并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乘坐电梯或者上下楼梯的,应当为犬戴嘴套,或者将犬只装入犬袋、犬笼,或者怀抱,并避开高峰时间。(来源:中安在线)
责任编辑: 一米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