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警方“猎狐2015”行动抓获首名海外潜逃人员
现年57岁的香港籍男子王某某曾是一名成功的职业经理人,从2003年开始在合肥陆续开发了多处知名楼盘。然而这样一个别人眼中的成功者,却因涉嫌职务侵占和挪用资金犯罪,在海外逃亡近两年,近日被抓获。昨日,记者从合肥瑶海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了解到此案详情。王某某是合肥警方“猎狐2015”行动中,抓获的首名海外潜逃人员。
港籍男子 曾是合肥商界精英
王某某出生于南京,父亲是高干,家庭条件优越,1997年香港回归之后,他成为香港居民。2003年,王某某以职业经理人的身份来到合肥,先后受聘于多家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项目的投资,开发了多处知名楼盘,因此拥有了不菲身家。
2007年,王某某认识了来自南京的一名赵姓男子,两人商量在合肥一起开发房地产。赵某出资2000万元,收购了合肥一家房地产公司,聘请王某某为总经理,全权负责公司在合肥的一切事务,自己精力则放在南京。
王某某虽然没有出资,但他凭借自己的资源和能力,不仅拿到数十万元的年薪,还占有公司40%的股份。2009年公司运转起来,上马了几个房产项目,前景良好,赵某对他十分信任。
冰山浮现 侵占公司巨额财物
直到2011年,赵某才开始察觉到异常。他从合肥公司财务人员处获悉,王某某经常从公司拿钱,有时打借条,金额巨大,但王某某从来没有跟赵某汇报过。
之后赵某多次和王某某沟通,但对方表示自己是公司负责人,有权支配这些钱。考虑到公司运营还要靠王某某,赵某也只能继续协商。2012年底,王某某因病住院,赵某重新聘请了一名总经理,这才发现了账目上存在巨大漏洞。公司经审计发现,王某某仅仅打借条就从公司拿走了2000余万元,同时涉嫌挪用、侵占1000多万元。赵某赶紧找王某某质问此事,对方却以治病为由拒绝沟通。
私签协议 卷走拆迁户购房款
王某某离开之前,带走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章和土地批文等,使得公司开发的楼盘无法办理房产证,公司与购房者因此发生了一系列纠纷。
赵某还发现,王某某在开发某楼盘前的拆迁中,私下与拆迁户商量可以通过补齐差额的形式买房,但拆迁户缴纳的购房款,王某某并没有交给公司,而是装入自己腰包,却又以公司名义与对方签订协议。后来很多人拿着协议来公司要房。
2013年5月31日,赵某感到局面已经无法控制,前往合肥瑶海经侦大队报案。警方以职务侵占和挪用资金对王某某立案侦查。
出逃海外 涉嫌侵占数百万元
警方调查认定,王某某先后用公司钱款购买了两辆价值百万元的豪车,一辆以自己名义入户,后以80万元卖给他人;另一辆也转到王某某名下。
拆迁中,王某某打着公司的名义,从拆迁户中收取用来补足差额的购房款,涉及金额150余万元。
王某某还通过转账向一家没有任何业务往来的企业转去50万元,事后查明,这笔钱汇给了在澳大利亚读书的儿子。
王某某从香港逃往澳大利亚。随后近两年,警方一直在对王某某进行劝返和缉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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