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群众公议员接受吃请或被解聘
12.12.2014 00:50
本文来源: 合团
合肥先后招募了6批群众公议员,已对1886件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公议。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从合肥市法制办了解到,合肥市正在酝酿进一步完善包括规范公议员管理在内的群众公议制度,表现不佳的群众公议员或被提前解聘。
公议员意见越来越少 2010年4月,合肥市城乡建委、合肥市卫生局、合肥市环保局、合肥市城管局开始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试点,一年后,群众公议制度在合肥市46家行政执法单位中全面施行。如今,合肥的群众公议制度已有4年多时间。 “截至今年11月,6批群众公议员已经开展了399场公议活动,一共对1886件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公议。”合肥市法制办监督处的工作人员辛国斌说,行政机关在做出行政处罚的决定之前,要接受群众的监督,相关单位会将案件卷宗材料以及处罚的初步意见提交给群众公议团,最终的公议意见会作为案件处理的重要参考。 “刚开始的时候,公议员经常对行政处罚提出不同意见,不过,随着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行为不断规范,现在这种现象越来越少了。”辛国斌说,今年公议了两三百件行政处罚案件,公议员提出不同意见的大概占2%。 辛国斌告诉记者,群众公议员来自不同行业,最初许多人对行政处罚的标准不太了解,随着群众公议工作的深入开展,公议员的专业知识和公议水平明显提高。 参加活动次数有差别 据了解,只要是长期在合肥居住、有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18~70岁之间的合肥居民,都可以报名成为群众公议员。目前在岗的是第五批、第六批群众公议员,一共有188人。在实际活动中,这些群众公议员参加公议活动的次数有所差别。 “群众公议员的年龄、职业差别挺大,有些是专业的法律人士,有些是退休职工,在参与具体的行政处罚案件评议时,我们尽量照顾到各种类型的群众公议员。”辛国斌表示,每次进行公议活动之前,他们都采取随机抽取公议员的形式,为了保证公议活动的质量,会保证包括一两名法律界人士。 不过,在通知公议员参与活动时,会遇到相关公议员出差或是请假的情况,此时只能另行通知其他公议员。辛国斌解释说,因此会出现每位群众公议员参与公议次数不同的情况。 责任编辑: 晓筱本文来源: 合团
12.12.2014 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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