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男子婚外同居生子拒做亲子鉴定 被判“当爹”

19.12.2014  13:54

日前,在合肥打工的女子田某向记者举报,安徽某设计院员工许某假称未婚与她交往,致她两次怀孕后生下一子,许某却于此时想断绝关系。田某向法院起诉索要抚养费,获得法院支持,但许某始终赖账。

男子隐瞒实情与人同居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上田某,她多次强调,自己手上有照片、短信以及医院病例,可以证实举报内容属实。

记者了解到,田某今年24岁,霍邱县人,因为家庭条件不好,高中毕业后便放弃学业,来到合肥打工。2012年10月,田某在工作中结识许某,许某称自己未婚,想找个女朋友,并开始疯狂追求田某。2013年1月,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并开始在经开区某小区租房同居。同年5月,田某发现自己怀孕,要求与许某结婚,许某此时才向她坦露自己已婚的实情。田某大受打击,见许某不肯离婚,遂去医院做了人流手术,随后前往上海打工。

同年8月,许某前往上海找到田某,要求原谅,并坚称自己已经离婚。田某信以为真,又回到合肥,恢复了之前的同居生活。11月份,田某再次怀孕,向许某提出领证,但许某总以各种理由推脱,直到今年2月,田某才知道自己身陷骗局,许某不仅没有离婚,其妻子也已怀孕。

女子未婚生子又遭抛弃

田某又去医院打算做手术,却被医生告知,这次手术存在风险,术后可能导致不孕。听到这个消息,田某决定将孩子生下来,而当许某得知田某的想法后,便中断了联系。

今年8月,田某生下一个男婴,此后多次找许某要抚养费。许某先后共支付2万元,此后便再也不给钱了。田某曾抱着孩子去许某单位找他,希望他收养孩子,不过仍没有结果。今年10月,田某向庐阳区法院起诉,要求许某支付每个月5000元的抚养费,直至孩子长大、可以独立生活为止。田某在起诉书中称,许某隐瞒已婚事实,与自己非婚生子又不支付抚养费,不仅狠狠伤害了自己的感情,更造成孩子生存困难。

接到起诉后,庐阳区法院受理此案,并开庭审理。许某只委托律师出庭,自己却没出现。庭审中,许某的代理律师称,许某妻子即将临产,父母无收入,弟弟正在读大学,需要经济支持,故而每个月5000元的抚养费过高。

法院查知,许某月工资为2800元。为确证男婴和许某的关系,法院曾提出做亲子鉴定,但遭到许某拒绝。

法院判男子支付抚养费

昨天,记者从庐阳区法院获悉,该案已经审结并宣判。法院审理后认为,许某拒绝做鉴定,可推定为男婴生父,田某主张抚养权,法院应予以支持;参照许某月工资标准,并结合非婚生子和本地生活水平等因素,判决许某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直至孩子长大、可以独立生活为止,驳回田某其他诉讼请求。

据了解,许某在单位里担任设计总监一职,业务突出,作品经常获奖。田某告诉记者,2800元只是许某的基本工资,他的收入远不止这些。12月17日,记者电话采访了许某,他没有正面回答记者的问题,只说:“这不是真的,法院判了我都不知道。”随后迅速挂断电话,记者再次拨打,对方无人接听。

昨天上午,记者又致电许某的单位。接电的工作人员称,单位领导已经得知此事,需要时间去调查了解,并强调单位领导不了解员工的私生活情况,“如果当事女子来单位反应情况的话,我们肯定会接待的。”

安徽华腾律师事务所范孝银律师则认为,若许某婚外生子属实,那么他违反了《婚姻法》中的“一夫一妻制”,该行为已构成违法。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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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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