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特大传销案45人获刑

12.10.2014  03:52

  记者昨日从庐阳区检察院获悉,由该院依法提起公诉的石某某等45人组织领导传销案,经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并于近日正式宣判。石某某、王某某等45人被分别判处一年零三个月至六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罚金总计高达1585万元。

  庐阳区检察院指控,2010年上半年,被告人石某某经他人介绍加入了以“民间志愿互助理财”为名的纯“资本运作”传销组织。

  该传销团伙成员多为山西籍,自2010年上半年开始聚集在合肥市庐阳区的中铁国际城小区、明发广场小区、碧水园小区、上城国际玫瑰苑小区等地开展传销活动。

  至2013年8月31日案发,已发展传销人员300余人,涉案金额2000多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