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特困户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提高1000-2000元

05.04.2016  09:24

晨报讯 近日,合肥市城乡建委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合肥市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推进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4月4日,江淮晨报、江淮网记者获悉,除了提高补助标准之外,到2016年底,合肥市将全面完成5215个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

按照《意见》,今年合肥市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重点是扶贫开发工作中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

今年,政府实行分类补助,补助标准分为两类:一种是特殊贫困户,如五保户、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等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2万元(比去年提高了2000元),修缮加固户均0.7万元(比去年提高了1000元);另外一种是一般贫困户,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

意见》明确提出,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贫困户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乡镇、村及有关部门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贫困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

对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众,各地要创新工作方法,通过政府统一建设、空置房置换或对现有旧校舍、旧厂(场)房等闲置房屋修缮加固等方式,帮助其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

各地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方式,整合使用危房改造、抗震改造、灾损农房恢复重建、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等资金,重点支持贫困户危房改造,努力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探索采用与易地扶贫搬迁相结合、贷款贴息、建设集体公租房等多种方式,切实保障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晨报首席记者 方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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