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武汉长沙南昌四市公积金互认 “落地”还要等

20.12.2014  15:32

本报讯    合肥、武汉、长沙、南昌等长江中游城市群四省会签署公积金异地使用合作协议,四市公积金将异地互用,协议明年元旦起生效( 详见本报昨日报道 )。记者昨天从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目前该中心房贷处已在就政策进行相关调研,将适时推出具体细则,元旦执行的可能性较小,市民还需等些时日。

据了解,去年7月1日以来,由于资金额度紧张,合肥市公积金贷款实行轮候制。今年9月1日,省住建厅发文,要求全省实行公积金异地互贷。目前,全省15个地市已不同程度执行,合肥则因为资金紧张这一原因没有执行。此次,四省会城市签署的公积金异地使用合作协议虽然已经生效,但“落地”执行还要等具体方案出台。 本报记者 胡霞利

0

编辑:许大鹏

资讯标签: 合肥武汉长沙南昌 公积金互认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