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楼市看点:安徽全面取消限购 2015学区房划分引关注

03.06.2015  14:45

合肥 楼市最近不仅频现出大建设的建设进展,楼市政策也在悄然而至。想知道近期楼市有哪些热议 话题 ,且随小编一起来探究下。

热议一:合肥学区方案划分

从合肥市 教育 局获悉,备受关注的合肥市市区各初中、小学学区方案有望在6月3、4日天公布。

据悉,依照合肥市教育局公布的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规定,今年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将遵循“就近、免试”原则,实行“单校划片”、“两个一致”招生入学办法。符合以下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免试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与其父母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地址一致。

凡户口在合肥市、年满6周岁(200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7月1-2日,市区公办小学入学报名;7月10 日,市区公办小学补报名。

初中招生由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各小学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集体报名。在外地就读回本县(市)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单独报名。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报名时,须出具学籍表(学校盖章)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6 月17日-24日,市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集体报名;6月25日-26日,外地就读学生回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教育部门报名;7月1日,市区小学升初中补报名。

热议二:合肥调整租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记者从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了支持无住房职工租房自住,合肥即日起调整了租赁住房提取政策,凡是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即可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对于租房的居住时间不再设限,而之前的提取政策是租赁住房居住必须满一年才可以申请提取。

合肥新的租赁住房提取政策规定,本人及配偶或单身职工目前在合肥缴存地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和商品住房的,可以提取夫妻双方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不再对租赁住房居住时间加以限制。租赁住房,提取金额须不超过已支付的房租,且不超过申请时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确定最高提取限额为每户1250元/月(按夫妻双方确定每人625元/月),一年不超过15000元;单身职工最高提取限额为700 元/月,一年不超过8400元。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

租房提取当场审核、即时办理。需对申请材料作进一步核实的,在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应在房屋租赁期至房屋租赁行为终止后六个月内申请。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租赁等骗提套取行为,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按规定追回骗提套取资金。同时,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并纳入征信系统。对违规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取消职工5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资格。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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