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扩大法援范围[安徽日报]

19.01.2015  17:55

本报讯 (通讯员 吴昊 记者 李晓群)1月15日,记者从合肥市司法局获悉,该市近日下发了《关于调整法律援助对象经济困难标准和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的通知》,调整了该市法律援助对象经济困难标准,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

据了解,合肥市通过本次调整,将该市法律援助对象经济困难标准,由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这意味着户人均收入低于920元,便属于法律援助对象,大量低收入群众将可以享受到免费法律服务。此外,法律援助范围扩大。此次将“请求变更抚养关系、赡养关系”“因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等造成人身伤害请求赔偿”“因医患纠纷主张民事权益”等11种情形纳入了法律援助事项范围。

一直以来,法律援助范围的调整备受社会关注。法律界人士表示,合肥市把握我国法律援助保障经济困难公民能够平等享受法律保护的定位,顺应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将重点对象、重点事项纳入法律援助的受案范围,体现了民生优先、稳定优先的原则,将让更多的群众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

稿件来源:2015年1月18日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