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形成“五长联动”治理河湖新模式

13.06.2020  18:31

  合肥湖长制增添司法“利齿”。6月11日上午,合肥市河长制办公室和合肥市人民检察院共同举办“合肥市人民检察院驻河长制办公室检察工作室”揭牌及《关于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通知》会签仪式,正式形成“五长联动”治理河湖新模式。

   涉河、涉水违法行为或将被强制处罚

  随着合肥市人民检察院驻河长制办公室检查工作室的正式成立,合肥市“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正式建立。据悉,接下来检察机关将通过强化刑事检察、行政履职、执行监督、公益诉讼、生态环境资源修复等几个方面,推动合肥市河湖治理工作。

  “在对涉河、涉水违法行为相关案件处理中,行政相对人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检察机关将提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据合肥市河长办工作人员介绍,有了司法介入后,对于涉河涉水案件的处罚执行,将会更加顺利地推进。

  此外,市河长办还可以将已追究违反河湖治理刑事责任,却仍不能恢复被破坏的河湖生态环境的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并建议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或者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通过两个部门的共同治理,违反河湖保护的行为必定会逐步减少。”

  除了对破坏河湖环境违法行为的进一步处理外,检察院还将加大对涉河涉水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对市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的,检察机关将依法调查核实,提出督促履职的检察建议,纠正违法行为,促进依法履行职责。市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在履行重大水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职责时,检察机关可视情提前介入,依法监督。

   形成“五长联动”治理河湖新模式

  伴随着“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建立,合肥市河湖治理正式开启了“河湖长+排长+民间河长+警长+检察长”五长联动的河湖治理模式。“这一模式通过每一条河流治理责任到人、河流排口定期监管、群众监督、公安部门和检察机关等五个层面的共同介入,开展河湖治理的全方位推进。”

  而此次“河湖长+检察长”的建立旨在发挥检察机关监督执行职能和河长办组织协调分办督办职能,以此充分调动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市河长办和市检察院将结合各阶段工作要点和需求,定期召开“河湖长+检察长”联席会议,共同研究河湖长制工作难题、困题,探讨解决途径,助力达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河湖管理目标。

   河湖长制增添司法“利齿”

  合肥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张磊在揭牌仪式上表示,之前在河湖治理中,主要是以行政手段处理遇到的问题,而接下来可以进一步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河长制推进过程中侵害生态环境的行为,有效地让合肥河湖长制增添司法“利齿”。

  “通过检察机关在河湖长制工作中的司法介入,将会有效地推动合肥市河湖长制完善。同时,对不履行或违法履职的一些行政不作为现象,也将可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影响力。”

[ 编辑:代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