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弑母伤姐”嫌犯经鉴定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05.11.2015 10:23
本文来源: 中安在线
6月4日上午8点多,55岁男子刘强(化名)在家中杀害母亲,之后又将姐姐砸成重伤。随后,刘强一丝不挂地站到锦绣嘉苑小区16楼的自家阳台外,与民警对峙6小时之久。记者从瑶海区检察院获悉,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刘强将于今天移送合肥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经鉴定,刘强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
6月4日清晨6点多,刘强下楼买菜,顺便给母亲买了一副眼镜。回家后,他把眼镜交给母亲李某某。因戴后感到头晕,李某某让儿子把眼镜退了。他听后火冒三丈,一把将母亲从床上拉起拖到阳台,扬言要和她一起跳下去。李某某一直挣扎,刘强又将她从阳台拖到客厅地上,然后双手掐住母亲脖子,直至其口吐白沫,不再动弹。之后,刘强从杂物房找出生锈的铁质菜刀,在母亲颈部、嘴部、额头分别划了一刀,最终导致母亲死亡。
弑母后,刘强并没有逃离现场,而是继续呆在家里,等待姐姐李玲回来,准备将姐姐也杀了。据刘强交代,之所以想杀死姐姐,是因为姐姐为他的女儿介绍了对象。而女儿结婚后不管自己了,刘强因此对姐姐怀恨在心,想把她杀害后再自杀。
当日上午8点多,刘强躲在杂物房内,听到李玲开门进屋,趁其不备,用力将铁锤砸向她的头部,欲置其于死地。李玲被砸后,奋力反抗,逃出门外。刘强又将她按倒在走廊内,继续挥拳击打其头部。李玲大喊救命,被赶来的邻居救下。经鉴定,为轻伤二级。
因刘强杀死母亲,行为反常。经鉴定,刘强案发时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刘强被瑶海区检察院移送合肥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本文来源: 中安在线
05.11.2015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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