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幼儿园每年将组织两次地震应急演练

26.06.2015  14:22

  昨天上午,《合肥市防震减灾条例(草案修改稿)》提请合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修改稿新增规定:学校、幼儿园等单位应将防震减灾教育作为安全教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地震应急疏散、逃生自救、互救演练。同时,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学校、幼儿园等单位应配备防震减灾辅导员或联络员,并接受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