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师范学院建立健全研究生奖助体系为提高育人质量保驾护航
研究生奖助体系是保障研究生生活、学习,使其全身心投入科学研究的一种带有激励作用的经费使用体系。近年来,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支持下,为更好地激励研究生全身心投入到科学研究工作中来,使学生充分发挥个人潜能,加强他们之间的团队协作能力,合肥师范学院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逐步建立并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
从零做起,学习兄弟院校经验做法
2012年9月,合肥师范学院作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硕士专业学位人才培养项目”试点单位,首批招收了5个方向领域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年底,首次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开始试行,下拨到该校1个名额。该校高度重视,立即成立组织机构,广泛向省内兄弟院校及同一批次首次招生院校调研、咨询,同时通过网上调研,先后搜集了中山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12所高校评审文件作为参考,起草评审办法初稿。经过充分讨论,细化方案,最终制定出台《合肥师范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2013年,进一步优化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2014年,总结经验,在“六步评审程序”的基础上增加了“学院互查”程序,并且细化“社会实践”一项分值,使之更加适应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特点,确保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结果实至名归。
适应改革,健全奖助体系制度化
2012年,该校积极启动了研究生奖助体系建设,相继出台了《合肥师范学院江博教育硕士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等文件。2014年秋季学期起,我国全面实施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同年省里下发《安徽省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安徽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结合学校研究生培养实际情况,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和评定办法。为保证奖助学评审工作顺利进行,该校成立了校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副校长曹卓良任组长。小组成员结合研究生培养实际,在充分讨论、多次修订的基础上,最终出台《合肥师范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及《合肥师范学院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明确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发放对象、评选要求、奖励标准、评选程序等重要事项。
多项并举,实现奖助体系多元化
该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奖学金、助学金、“三助”津贴三个部分。奖学金主要指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新生入学奖学金以及江博教育硕士奖学金等。助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助学金及校内补助等。研究生“三助”津贴主要指助管、助研、助教。近一年来,学校加大了研究生奖助力度,其中国家奖学金2万元,学业奖学金0.6-0.8万元,国家助学金0.6万元,校内助学金0.3万元,新生入学奖学金0.3-0.8万元,江博教育硕士奖学金0.2万元,“三助”津贴最低保障300元/月。新的奖助政策实施后,该校全日制研究生每学年最高能获得3.7万元,最低能获得1.5万元。因此,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的研究生获得的各类奖助学金远远超过其所交学费,大大提高了研究生的待遇。
同时为加强对研究生创新意识和能力的培养,该校研究出台了《合肥师范学院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有效发挥了研究生在学校学科建设和科研产出方面的积极作用。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为学生自愿申请,其中人文社科类一般项目2000元,重点项目4000元;理工科类一般项目3000元,重点项目6000元,立项覆盖面达60%。
规范管理,实现信息透明化
该校实行多渠道信息公开化,通过学校网站、qq群、飞信群等网络平台,将政策文件、名额分配、评选标准、评选过程、评选结果等全面公开,接受学生的监督。并且成立学生审核小组,互查其他学院的材料,做到信息公开透明化。经过“个人申请”、“导师推荐”、“学院初评”、“学院互查”、“学院复核”“评审答辩”及“全校公示”等七个评审工作程序,完成研究生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截至2014年,该校已评审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3人、研究生学业奖学金25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61人、新生入学奖学金10人、校内奖学金10人、江博教育硕士奖学金20人,资助金额达52.14万元,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奖助金专款专用的规定,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通过建立完善研究生新型奖助体系,该校研究生奖助学金的力度与覆盖面大幅度的提高,解决了研究生学费及生活费的后顾之忧,使学生充分发挥个人潜能,能更好地激励研究生全身心投入到科学研究工作中来,从而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特约通讯员:刁文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