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规范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2014.7.25)

25.07.2014  13:51
        为进一步引导农机专业合作社依法经营、规范运作、诚信服务,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向组织化、规范化、市场化、社会化与产业化发展,加快培育一批设施完备、功能齐全、运行规范、特色鲜明的农机专业合作社。近期,合肥市农委制定了《合肥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认定标准》,规范农机合作社建设。
        《标准》要求,申请合肥市农机合作社市级示范社必须是依法在工商部门登记,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件齐全、规范运行两年以上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并在此基础上达到 “六有”条件,即:有完善的基础设施、有较强的农机装备实力、有良好的运行机制、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有较大的服务规模、有显著的综合效益。
      《标准》同时对合作社的规模、硬件设施、农机作业、土地流转、农机维修服务等作了具体、明确的量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