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督学督政助推教育新飞跃
在合肥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市教育督导工作坚持督政和督学兼顾,监督和指导并重,综合性督导和专项性督导结合,围绕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开展了一系列督导和评估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
督政:强化教育优先发展地位
自2005年开展此项工作以来,强化了县级党委政府尤其是主要领导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的意识,确保了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推动了“以县为主”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落实,促进了财政对教育的投入,极大地提高了城乡教育的办学条件、师资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国家督导检查组在蜀山区检查认定
合肥市各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在全省均获得好的成绩。
肥东县、肥西县、庐阳区、包河区、蜀山区、瑶海区等先后进入省级教育强县(区)行列,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三大主城区率先在全省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国家评估认定
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创建和评估,是国家对义务教育发展提出的更高目标要求,是推动区域教育快速发展、科学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对县(市)区政府履行义务教育工作职责一次更高层面的全面考核。根据规划,2012年,全市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4个行政区,作为全省首批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顺利通过省级评估验收。2013年11月15日~19日,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接受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区督导检查,3个区高标准通过国家督导检查。同时,肥东、肥西、长丰、巢湖3县1市已启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自评工作。为了使3县1市能顺利通过市级复评、省级验收、国家认定,市教育局印发文件,积极开展结对帮扶工作。瑶海、庐阳、蜀山、包河4个行政区分别结对帮扶3县1市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创建工作。2014年7月肥东、肥西、长丰、巢湖3县1市顺利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省级评估验收。2014年10月26日至30日,瑶海区、肥东县、长丰县、巢湖市将接受国家认定。
专项督导:提高全市教育发展水平
合肥市教育督导工作建立以来,根据不同时期学校发展情况和教育中心工作要求,先后开展了学校管理水平、普通中小学办学水平、特色学校、素质教育示范学校等多项创建和督导评估,以及基础教育质量监测,这些评估有力推进了学校办学行为规范、教育质量提高、办学档次提升,对提高全市教育发展水平发挥了很好的导向作用。
先后开展了中小学德育工作、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制改革、教育收费情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情况、学校安全工作以及学前教育、民办教育等专项督导,促进了相关重大教育政策的贯彻落实和一些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成立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强化教育督导工作
2013年3月成立合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到2013年6月底前,全市各县(市)区均成立了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及办事机构,并明确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的职责和工作联络人员,加强制度建设,建立督政、督学、质量检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建立人员、经费等保障机制。各县(市)区加强督导队伍建设,配备了专兼职督学队伍,提高督导人员的素质和专业化水平。2014年8月,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聘任184名督学,加强和壮大了全市教育督导队伍。
同时,通过组织专题学习、举办“合肥市贯彻《教育督导条例》暨督学培训班”及“合肥市教育督导工作人员培训班”等活动,加强《教育督导条例》的宣传学习和贯彻实施,并制订相关措施,促进了教育督导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开展。
全市创新教育督导工作模式,将县(市)区督学责任区建设作为教育督导工作的重点工作之一。在2012年包河、肥东、长丰、庐江4县区开展督学责任区制度试点的基础上,2013年,全市在全省率先实现了督学责任区建设和责任区督学挂牌督导“两个全覆盖”。此举在指导学校规划发展、监督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等方面,均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学校和社会的一致欢迎。(特约通讯员:马文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