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消保委、网监局发布2016年典型维权案例

04.03.2017  05:09

   中安在线3月4日讯 据安徽商报消息 为给爱人惊喜,合肥一位先生于情人节前一天从花店订花,准备2月14日当天送到爱人单位,结果这束表达爱意的鲜花,直至2月15日才姗姗来迟。花店延迟送货,违反了合约,被要求赔偿。“3.15”前夕,合肥市工商局网监局、合肥市消保委等部门发布了2016年典型维权案例。今年3.15的主题是“网络诚信,消费无忧”,2016年全市共受理网络消费投诉797件,其中商品消费类投诉621件,婚恋交友、网络购票等方面服务问题成网络消费投诉的重灾区。

  [最伤身]电暖宝爆炸炸伤妻子胸

  事情经过:2015年12月份,庐江县的江先生花70元购买两个某品牌的电暖宝。 2016年1月4日晚,电暖宝在使用时发生爆炸,流出的液体将其妻子胸部、背部及胳膊大面积烫伤,随即送住庐江县人民医院医治,当时已用医药费五千余元。江某要求该商家承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 处理结果:庐江县消保委接到投诉后,调查发现江先生反映情况基本属实。遂要求该商家先行给江某妻子治疗,并向厂家通报情况,待江某妻子出院后即行组织调解。后该县消保委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多次协商调解,商家一次性赔偿江先生医疗费等费用22500元。

  [最坑人]年前讲没货年后说过期

  事情经过:2016年3月30日,黄女士向合肥市消保委投诉, 春节前公司作为福利发放了一张某酒店集团的年货礼包提货卡,当年2月5日黄女士打电话给酒店要求提货,但被告知无货,工作人员承诺年后会补货,到时再来提货。春节过后当黄女士再次联系酒店时,却被告知提货卡已过有效期,不能消费。 处理结果:接到投诉后,合肥市消保委向被投诉方某酒店集团发去了调查(调解)函,了解到黄女士投诉的问题属实,随后约谈酒店方指出,虽然提货卡超过了有效期,但在有效期内消费者提货却因商家备货不足而无法履行,责任不在消费者。据此,合肥市消保委要求商家予以妥善处理。后酒店主动与消费者联系,约定按提货卡票面价值转为酒店餐饮消费,对此结果消费者表示满意。

  [最生气]过了情人节鲜花才送到

  事情经过:2016年2月13日,合肥的陈先生想给爱人惊喜,就从网站订购了一束鲜花,并与商家约定好,2月14日情人节当天,这束鲜花一定要送到爱人手中。结果令陈先生尴尬的是,第二天爱人并未遇到惊喜,他订购的鲜花直到2月15日才姗姗来迟。陈先生非常不满意,和经营方发生了消费纠纷。 处理结果:合肥市工商局网监局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联系商家,明确指出商家的迟延履行致使陈先生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存在过错。经协商调解,商家退还陈先生的订单费用,并按一倍的订单金额作为赔偿。

  [最烦恼]

  崭新豪华车一月修五次

  事情经过:2016年10月3日,消费者牛某在合肥某汽车销售公司4S店订购一辆近70万元的进口汽车。 10月9日,牛某提车时发现,该汽车的仪表盘亮红灯显示发动机故障,当场要求换车。该4S店表示系正常的线路系统问题,经调试红灯消失,保证该车质量绝对没有问题,并以相关贷款手续已办结,所购汽车登记资料无法更改等为由不予调换。牛先生只能办理提车手续。岂料10天后,消费者驾驶该车过程中,仪表盘再次亮红灯显示发动机故障,随即送该4S店维修。故障修好10余天后,该情况再次出现,且该车发动机抖动加剧。于是牛先生要求退车。

  4S店重新检测后发现该车发动机6个缸只有3个缸在工作,确认发动机存在质量问题,只同意更换发动机,并给予一万元补偿。牛先生拒不接受,并将汽车留置在该4S店,同时向合肥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投诉。牛先生称,他在购车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5次往返4S店检查维修,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坚决要求退车。 处理结果:合肥市消保局工作人员指出,4S店销售的车辆应当符合相关质量要求,消费者在提车时已发现存在质量问题,4S店没有进行认真检查,仍然将存在质量问题的汽车销售给消费者,且经过两次修理后仍然无法解决,4S店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最终该4S店同意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新车。

  [最无理]签婚介合同只约束一方

  事情经过:2016年1月和4月,合肥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先后接到两位女士对某知名婚恋网站的投诉,称在该网站注册会员后,被该网站合肥分公司电话三番五次邀约至长江路仁和大厦营业网点后,由几位所谓红娘轮番游说,许诺帮助她们找到适合的男士。在对方鼓动下,消费者分别交纳了1.8万和2万元的会员费并签订了婚介合同。待这两位女士回过神来,仔细查看所签订的婚介合同,才发现她们所签合同条款几乎都是约束消费者的,对该网站没有约束条款。消费者质疑交纳的会员费有可能“打水漂”,要求退款遭到拒绝。 处理结果:合肥市消保局调解中,工作人员指出该网站合肥分公司在与消费者订立合同时,不应在格式条款中免除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也不能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经调解,该网站合肥分公司全额退还两位女士所交纳的会员费,并修改了婚介合同的相关条款。

  [最赖皮]

  半年不见效反悔不退款

  事情经过:2016年3月份,刘先生因面部痤疮、粉刺来到巢湖市某美容店祛痘,该美容店承诺,8月1日前达不到祛痘效果将全额退款。可是半年过去了,刘先生的面部青春痘不仅没有很好控制,还呈现增长态势。刘先生一气之下,要求美容店按照承诺退还治疗款,双方因退还款额度产生纠纷。 处理结果:当年9月10日,消费者向巢湖市市场监管局凤凰山市场监管所投诉,要求美容店退款。工作人员查看刘先生的消费发票以及与商家签订的合同,并及时与美容店联系,约请双方进行调解。工作人员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表示当事人应当遵守合同的约定,有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经调解,美容院退还合同载明的治疗费用8000元人民币给刘先生。

原标题:豪车入手才一月 修了五次不给退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通讯员 吕岩 华传玺 陈静 记者 陶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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