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法律援助制度改革成效显著

26.12.2016  15:03

 

一是 出台法律援助工作制度系列规范性文件。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建立合肥市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市司法局会同市财政局出台《合肥市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确定补贴标准,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经费管理。 二是 将法律援助纳入民生工程。将 “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项目纳入市政府民生工程,市司法局会同市财政局印发《合肥市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办法》,明确了项目任务、实施内容以及保障措施。建立全市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月调度会、季考评会、巡回督查等制度。截至目前已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3525件,完成全年民生工程任务的122%。 三是 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调整法律援助对象经济困难标准和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的通知》,将经济困难标准调整为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增加11项法律援助申请事项。落实《合肥市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实施细则》要求,完善刑事法律援助衔接工作,扩大刑事案件数量。 四是 完善市县两级法律援助工作管理机制。在市、县(市)区两级共设立法律援助中心10家。市县两级法律援助中心开通“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接听电话咨询19135件。全市各法律援助中心在法院、妇联、残联、工会、共青团、军队、监狱、律师事务所等单位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378个。

(合肥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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