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审计局狠抓制度建设 为审计“争先进位”提供保障
合肥市审计局从促进审计机关外部法治环境规范和加强内部管理规范两个方面,推进审计法治水平的提高,提升审计人员依法审计的能力和水平,为审计“争先进位”提供保障。
着力优化依法审计环境。近年来,我市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如,市委、市政府2013年出台了《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修订了《合肥市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批转了《合肥城市轨道交通跟踪审计工作操作细则》和《合肥市环巢湖生态示范区建设跟踪审计实施意见》,2014年出台了《合肥市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暂行办法》、《合肥市市级部门(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合肥市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试行)》以及《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审计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出台了《合肥市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开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同时,市审计局与市纪委、监察局联合印发《合肥市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机关在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与市检察院联合印发《合肥市人民检察院与审计机关在反腐败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并与财政局联合印发《合肥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监督暂行办法》。这些制度的出台和实施,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增强了依法行政水平,优化了依法审计的环境,进一步提升了审计监督的权威性,提高了审计工作的规范性,为审计机关依法履职创造了坚实的基础。
努力提升依法审计素质。在外部环境不断得到优化的同时,我市审计机关不断通过加强内部制度规范的建设,提升自身管理的水平和履职的素质。2013年以来,市审计局每年都组织开展制度清理工作,对不适应现实需要的规章制度予以清理废止,对依然有效但需修订的规章制度及时修订完善,对需要新制定的应与时俱进地研究制定新制度,制定和修订《合肥市审计局关于加强审计监督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意见》、《合肥市审计局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合肥市审计机关信息宣传工作管理考核办法》等各类制度共计95项,进一步形成覆盖了审计业务管理、机关内部管理、组织人事工作、信息化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党建群团工作等方面的完备的审计工作制度体系。通过制度建设与执行,对审计工作的权限、程序、流程等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较好地规范了审计人员的行为,实现了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机关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推动了审计工作规范高效运转,有力提升了审计机关的依法审计的内在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