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商务局关于申报农村电商扶贫支持政策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县(市)商务局:
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产业脱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政办〔2017〕42号)、《合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合肥市农村电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扶组〔2017〕14号)文件精神,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印发了《合肥市农村电商扶贫支持政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合商重〔2017〕247号),现就农村电商扶贫支持政策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组织申报的农村电商扶贫支持政策专项资金项目是《实施细则》申报要求中的第二项“支持建设县级农村电子商务线下体验中心”项目:
支持每县建设1个县级农村电子商务线下体验中心,对建设面积达到200平米以上的,给予每家30万元的奖励。
二、请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实施细则》要求,加强业务指导,积极组织辖区内县级农村电子商务线下体验中心运营企业申报。
三、请你们按照《实施细则》要求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包括附件)的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同时对申报主体进行信用核查(在“信用合肥”网站查询),对符合申报要求的单位出具正式推荐文件(含对申报主体的信用核查情况)向市商务局推荐,同时须在农村电商扶贫扶持政策财政资金申请表(具体内容见《实施细则》附件2表〔1〕)县(市)主管部门意见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市商务局受理材料时将对申报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等进行现场审核,不符合申报条件、申报资料不齐全的项目将不予受理。以上申报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五、申报条件、材料等要求请严格按照《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需将推荐文件(一式二份)与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二份,胶印成册,加盖骑缝章)、申报材料电子版(相关证照、合同等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在2018年2月9日前一次性报送至市商务局电子商务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徐旭,联系电话、传真:0551-63538670
附件:合肥市农村电商扶贫支持政策实施细则
合肥市商务局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