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出台市委法律顾问工作规则

14.07.2015  19:01

 

日前,合肥市委办公厅印发《中共合肥市委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试行)》,规范市委法律顾问工作,提高依法治市水平。

规则》共15条,对合肥市委法律顾问的资质要求、聘任程序、工作职责和享受的权利等进行了规定和明确。该市明确,市委法律顾问聘期两年,主要履行六项职责,即向市委提出地方立法的意见和建议,为市委研究立法规划、重要法规草案等提供法律咨询意见;根据需要参与市委重大决策的法律论证,为市委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服务;参与本市党内规范性制度体系建设工作,对重要党内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就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所涉及的重大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参与市委组织的理论学习中有关法律知识的授课;参与市委有关重点法治工作的督查;办理市委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合肥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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